大约是受当时中原诸多割据王朝普遍盛行的九品中正制的影响,新罗国也制定了等级制度,称之为“骨品制”。即对王国贵族按照其血统,来划分并确定不同的身份等级和相应的官阶。
朴、金、昔三姓王族地位最高,为圣骨(第一骨),其下的大小贵族则分为真骨(第二骨)、六头品、五头品、四头品等五个等级。
骨品世袭不变,不同骨品之间不得通婚,骨品制只有五个等级,但在此之下,社会等级继续下分,还有三头品、二头品、一头品、平民、奴隶等区分,但这些阶层不算入骨品之中。
而新罗的选官制度,只局限于四头品以上,四头品以下,完全没有任何做官的机会。
而且新罗的这种“骨品制”,一直持续到了五代时期。王建统一后百济和新罗,为了笼络各地方势力,迎娶了二十多个妃子,也将这种“骨品制”继承了下来。
王建立国时,高丽尚且还有新罗的许多旧俗遗存,于是王、李、金、崔等少数几个姓就被列为圣骨,几百年间都是诸姓内部通婚,至于王室,干脆就自产自销了。
此后高丽仍旧实行极其严格的等级制度,将全民划分为贵族、两班、良人、贱人四个等级,各阶层之间的流动性几乎被固化。
又由于新罗能够统一半岛,完全是唐朝的默许,故而新罗国的许多制度,就向大唐学习,王氏高丽也仍旧有着诸多遗存,比如最明显就是,高丽国内武将的地位,远高于文臣。
虽然高丽国王也一直在努力推行效仿大宋朝的科举制度,但文武之间的实力并不平衡,也因此,武人掌权的高丽,才会表现出如此高昂的侵略性。
王族内部联姻埃及化,国内阶级印度种姓制度化,朝堂割据唐朝武将化,甚至还不是唐朝那种实力藩镇割据,而是军事武官掌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