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易答可是朱雀的亲表弟,两个人当年是一起出来混社会的。
平时他们一群兄弟之间,但凡朱雀做出不应该的决定,都是这个易答去跟他说的。
他也都会听易答的话,因为他们毕竟有血缘关系在。
可是今天,朱雀却为了宋胭脂,杀了易答。
他就知道,宋胭脂在朱雀的心中,一定很重要了。
现在他们最好不要再触朱雀的霉头比较好。
“朱雀,你不要吓到兄弟们,能杀萧国峰就杀,不能杀他也没有关系,我的目的不是杀他,能杀他身边的人就行了,现在,听说他跟曾家的曾兆年是很要好的兄弟,那就去杀了曾兆年,我不相信,你们连曾兆年都杀不了吧。”
宋胭脂现在已经不执迷于杀萧国峰泄恨了。
报复一个人最好的办法不是杀了他。
人死了,就没有感觉了。
所以还是让他活着比较好。
只要他活着,就能让他尝尝失去他最爱的人的滋味。
这感觉,犹如万箭穿心般疼痛。
她尝过,并且还是萧国峰施加给她的,她一定要让萧国峰也尝尝这样的感觉,并且还是千倍万倍的品尝。
因此,现在能不能杀萧国峰,宋胭脂都不在乎。
她逃出来之后,就来找朱雀,是想让朱雀想办法送她去内地。
因为萧国峰最在乎的人都在内地,她只有去内地,才能弄死萧国峰最在乎的人,才能折磨他。
“胭姐放心,我现在就让人去收曾兆年的命,我保证让他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朱雀现在明白了宋胭脂的心,立刻跟宋胭脂保证道。
宋胭脂放心点头,打了个哈欠,眼睛扫了一眼在场的兄弟们,笑了笑,“你们雀哥不错,你们都好好跟着他,我今晚只是过客,明天我就走了,你们也都回去睡去吧。”
说完,他就起身走了。
其他女囚也跟着她一起走。
“把易答拉走,找个地方埋了吧。”
朱雀这才看向自己表弟的尸体,这小子,平时就仗着是自己的表弟,经常说话还给自己面子,今天正好借这个机会杀鸡儆猴。
让他话多。
死上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