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巧用宠溺的目光看着卓玛,撕下一条麻布紧紧地勒住肚皮上的伤口,笑呵呵的就去给卓玛洗手做饭去了。
卓玛的帐篷不算很大,李巧却非常的满意,至少这里没有浓重的腥臊味道。
去了大宋五年,大宋唯一对卓玛的改变就是饮食,她如今已经吞咽不下青塘肥美的白水煮羊肉了。
李巧洗干净了手,开始揉面,今天难得有葱蒜和酱醋,做一碗油泼面估计就能把那个女人打发掉了。
卓玛在外面唱歌,她的歌声非常的动人,李巧看见有一个雄壮的青塘人将卓玛扑倒在干草从里。
他微笑着将扯开的面条丢进汤锅里,喃喃自语道:“源哥儿现在应该正在骂我见色忘义吧?
老天爷啊,这样的色,你这个小混蛋有胃口能够承受,老子实在是快扛不住了。
你那么聪明,应该弄明白老子为什么要跑了吧?
老子要是不跑,你们他娘的哪有好日子过,夏竦那条恶狗,不咬死我们兄弟他是不心甘啊。”
眼看着面条浮上水面,他就把面条捞出来,拌上葱蒜,给面条上狠狠地浇了一勺子菜油,顿时帐篷里就浓香四溢。
看着这碗香喷喷的洁白的面条,李巧往碗里吐了一口痰,然后小心的拌上酱醋,调匀了面条,就朝帐篷外面大喊:“卓玛,吃饭了!”
只喊了一声,卓玛就衣衫乱糟糟的从干草堆里爬出来,拿脚踢开那个纠缠自己的粗壮胳膊,笑嘻嘻的连蹦带跳的跑回来了,如同一只娇媚的羊羔。
“今天吃什么?”
“油泼面!”
“好香。”
“那是自然,这是我兄弟教我的。”
“你兄弟什么时候来?”
李巧笑道:“他和我不一样,他是读书人,以后还要考状元,在东华门唱名,最后成为人上人。”
卓玛唏哩呼噜的吃着面条,一面道:“你应该把他叫来,在青塘多好啊,学那些长胡子的老头背书,真没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