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钱,亦称“便换”、“便钱”,始于唐代的一种特殊汇兑券。最初源于一些名城大邑中开办的坊柜、邸店,专门为客商、行旅提供的有偿财物寄存服务;后来又逐渐增加了代为转送、寄递业务。
因此,为了能够在外地取得寄存财物,开始诞生作为飞钱前身的特殊凭票;因此,虽然官方认证并且参与的“飞钱”业务,要到百年后的唐宪宗元和初年,但民间的飞钱往来却在初唐早有雏形了。
(宪宗以钱少,复禁用铜器。时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地方的驻京办事处)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新唐书(卷54)·食货志》)
其中又分为官办,商人在京城把钱交给诸军、诸使或诸道,设于京城的“进奏院”,携券到其它地区的指定处取钱。或是私办,大商人在天下各地城邑有联号或交易往来,代营“便换”以此牟利。
这种汇兑方式一方面减低了市面上铜钱的需求,缓和历朝历代的官府,因为发行和流通钱币的不足,导致的钱荒(通货紧缩)。同时商人前往各地进行贸易活动时,亦减轻了携带大量钱币的不便。
所以,只要按照历史已经发生的轨迹,照本宣科进行运营其实很容易。可以先从京城——京畿道——关内道,开始铺设相应的网络;而且作为东宫背景的产业,完全可以吊打那些民间坊柜、邸店。
千万不要小看两京民间所积淀的财富,自贞观之治到现在已经过去了近五十年的太平岁月;历经两、三代人的励精图治与休养生息;因此,上至公卿王侯、下至官宦人家、商贾富户,都颇有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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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一开始为了避嫌和规避风险,不用东宫的官署出面,而委以太子李弘亲信的内官,以个人的名义进行私下运营就好了。待到有所成就之后,再公开投献在东宫的名下;这也是相对合法的惯例。
两京的大多数豪商、大贾和乡党会社,多会将自己的全部或是部分产业,投献在某个权贵、显宦名下;定期奉献以收益,同时获得隐性的庇护和周全。只是东宫名下相对门槛偏高,很少接受投献。
这样,在内外隔了几层关系之后,就算日后做大了遮掩不住,为人所忌惮和眼红;也有更多的周全和寰转的余地。如果有人不顾脸面或是不择手段借机生事,也方便壮士断腕而难以牵连太子本身。
但是,有了经营飞钱的资本作为起点和基础;那身为穿越者必备的改良套餐和造钱机器。无论是香水、肥皂、制糖、晒盐、酿酒,还是钢铁、水泥、煤矿、车床、提炼金银,都可以逐一的走起了。
因此,在进入骊山温泉宫之前,太子李弘已然差遣数十名的低级侍臣、卫士,前往京畿道各县,有的负责调查当地大宗民生所需的价格,有的调查商贾、豪族、大户的数量;还有的调查物产土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