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大型骑士团下,又有若干的分团和下级子团;分驻在圣王国三大领之外的各地要冲、堡塞;同时,像是正式的贵族领地一样在附近,拥有大片采邑和营区、庄园;只是相对要守誓清贫、不婚。
因此,相对于传统的贵族封臣体制,这些通过内部选举和、推荐、指定并行的骑士团高层,无疑更符合最高领主会议和至高王的集权和施政需要。与之对应的还有直属教会圣地的圣地亚哥骑士团。
哪怕是一个小小的次级子团,也拥有至少一座城堡驻地,十多座的附属城镇,一二十万的常驻人口和商税配额,作为日常的维持所需;除此之外,还有来自地方的捐献和上级分团拨付的物资甲械。
其次是三大领之外,各个次级王国、大公/公国、公爵、伯爵的专属骑士团;虽然没有分团和次级子团,但是同样也是王国常备军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具体具体情况守誓的内容,也是不尽相同。
从严守清苦、节欲、济贫、坚持劳作与训练、诵经的西笃誓约;到保有世俗财产,可以结婚并定期与妻子同居,免于劳作而只坚持训练的诺丁约法;各种都有。只是具体数额,按照地位受到限制。
因此,为了规避《圣罗兰法典》的最初限制,一般还会以骑士团辅助军的名义,维持同样数量到数倍不等的步兵或是骑兵。然后,是行省地方的分郡骑士团和城市骑士团,其中以省城的最为精锐。
只是,在命名上就更加世俗化,也不许使用荣誉性的徽章或是宗教符号;因此,以塔城、马蹄、山丘、绿树、铁毡、长矛之类,常见事物和符号命名的多;规模也同样受到限制并不准拥有辅助军。
但同样也有用以规避法典,数量不等的武装侍从和仆役编制。而这也是那些伯爵以下,不能拥有专属骑士团的下级贵族和地方贵族,可以谋求的突破口所在;他们可带着自备武装的附庸加入其中。
也可以申请成为,对应注册骑士团的幕后赞助人。但是根据法典,决不允许某个人或是某个家族,独占赞助人的资格;而至少要维持三五七九的单数赞助人,以共同决定相应骑士团的财政和后勤。
当然了,这些地方骑士团的成色,就有些良莠不齐了;其中优质的骑士团,拥有比同国立大型骑士团的分团、子团,一般的资源供应和武装配给;还有完整组织架构和训练制度、武装修会的配合。
而其中最为寒酸的骑士团,则是只有一名到几名,正规骑士团退役的老骑士,充当日常的教官和指导,连可以传承的驻地/产业都没有;乃至落魄到徒有其名,变成富家子弟和商人用以挂名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