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1章 一些小问题

这些通和地区都是有经验的,但从各地的情况来看,又不能生搬硬套。

就土地和劳力的分配和分红问题,各地就意见不一。

首先是分红,通和地区的分红方式就不太适合其他地区。

通和地区的分红方式,收获后,土地拥有者享受35%的土地收入,生产队里面的生产资料占收入的16.5%,负责种植的社员劳动力分红为38.5%,然后是10%的农业税。

这其中土地拥有者要负责积肥,还有化肥的一半费用,负责种植的社员要负责机械耕作的费用,其他就是生产队负责了。

这套方法以前在通和地区还可以,通和地区粮食产量高,大家这样分没有什么意见,都感觉到手的比以前的要多很多。

可在其他地方就不行了,特别是土地分红这一块,各地合作社都有自己的主张,都认为土地分红35%太多了。

其他地方肥料没有那么多,不少县水利还不够完善,土地也是分上、中、下好几个等级的。

王致远看了一下各地的报告,土地分红在15%到25%之间,土地不好,分红就低,土地好分红就高,因地而异。

这个是社员自己约定成俗的的办法,有些干部要求全部按照通和地区以前合作社的章程进行,不少合作社反对,状都告到地委去了,后来就以各合作社自己确定的章程为主。

土地、劳动力、生产队生产资料如何分配,这个在各地就有些不同的。

有些地方副业、合作社集体经济也不多,还在建设中,种地还不是专人进行种植,各地就比较偏向于劳动力分红多一点。

这次各地的报告,对这类问题进行了总结,王致远对此是没有什么意见的,只要合作社自己开社员大会,决定了的章程都行。

哪怕开会决定要解散,也是可以的,自愿为主。

特别是离通和地区比较远一点的地方,合作社章程差别就越大,各合作社现在也很民主。

章程这个东西,也是可以开会修改的,只要是符合合作社发展就好。

王致远将各地报告的一些案例也都记录了下来,作为一个多样性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