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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连连往后退,刀尖几乎顶着他的胸口向前推。他挥舞自己手上的刀击打小白,才勉强躲过致命一击。少年又借势反击,可是小白的身手何等迅速,不仅毫发未能伤到他,反而又被他轻易一击,一条长长的口子从前胸划到后腰,若不是他手下留情,仅仅划破皮肉,现在恐怕内脏要淌了一地吧。
双刀小白头也不回地走过去,回到大叔的面前回报。
“怎么样,你觉得?”大叔问。
“身手是差了那么一点。”双刀小白冷冷地说。
“哼,天底下有几个人能跟你比身手。”老大不以为然,又问左右,“你们觉得呢?”
“就这么个小孩子,竟然还能把老四的眼睛给捅瞎了!我才不信!”大胡子抱怨道。
“嗯,老四的情况比较特殊,运气的成分也有。”老大又看看另一位。
那个家伙不仅是穿的一身邋遢,讲话也不着边际:“嗯,我觉得吧,这孩子长得还挺白净的,眉清目秀。老大你买他做什么呢?”
“有些事情,我们这样相貌的老江湖反倒做不来,非要这种细皮嫩肉的小孩子才行。”老大沉思片刻,一扬手,“我们已经买下你了,跟我们走吧,孩子!”
加兰德再次感到困惑。所以这个场面完全是奴隶主来挑选奴隶么?自己就这么一句话就归他们了?
带他出来的那个卫兵早没影了。马场的大门外就是城市。自由仅仅一步之遥而已。
小白突然又转身冲到加兰德近前,鼻息可闻。少年吓得僵住。这次小白不是进攻,而是轻轻取回了自己的宝刀。少年惊魂未定之时,这些人都走到门口了。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这个问题,大叔竟然还觉得有几分好笑。
“佣兵,听过么?”大叔问。
加兰德下意识地摇头。他印象里好像有谁提过这个词,但是一时也想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