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大陆地区,依然保留着妇女必须缠足的陋习,几乎所有的妇女(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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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上层社会的)照例都裹了小脚。
香港虽然和海外交通最早,领风气之先,但缠足的陋习仍然保存着。
何佩贞五六岁时,她的母亲就开始强行为她缠足,先用很热的水烫她幼
嫩的双脚(据说能够使骨头软化)。然后用长长的白布条把它们一层又
一层地紧紧裹缠住,再用针线密密地缝紧,非等到相当日子是不准拆开的。四小姐不愿受此痛苦,她白天又哭又闹,泪水涟涟地反抗这种惨无人道的陋习;
深夜在十个脚尖火辣辣地疼胀难忍的情况下,再也无法忍受这种痛苦,就悄悄地起床.鼓足勇气,偷偷地用剪刀把缝里的缠足布剪开,将白布条扔到床底下去,解放了双脚。
第二天母亲先是对她斥责和打骂,继之收去剪刀,并把全家剪刀都收藏起来,然后再次为她缠足,里缝得比上次更为紧密。可是她也不哭闹,偷偷贿赂小丫环代买一把剪刀,藏在最保险的地方一祖先祭坛的大香炉底下,等到夜深人静时悄悄起床,再将缠足布愤怒地剪掉。剪成飞花蝴蝶,然后再揉成一团扔到床底下去。
尽管母亲的打骂越来越厉害,她的啼哭和斗争从未停止。缠一次,剪一回,
这样的英勇奋斗大概经过了好几十个回合吧,再缠再剪,循环往复,不停地反抗,始终不屈,幼小的年纪便初露特异的性格。
她坚决反对缠足,不仅由于不愿受皮肉之苦.而且还有自己的见解。童年的四小姐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