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县城遭贼军放火焚城,甚是可恶!”周遇吉面对王府丰富的早餐没有丝毫食欲,眼中怒火在燃烧。
贼军仅用不到半个时辰就拿下太谷县城让常宇有些意外,虽然县城内的官兵早已撤回太原城,但贼军溃逃之际,无任何攻城辎重,怎还如此轻松?
“闯贼恼羞成怒了,但也是自毁长城”常宇冷笑,放下碗筷看着周遇吉:“周总兵准备的如何?”
“昨晚已知会了部属,休整一夜,现在随时可以出发,末将愿率兵亲去追贼”。周遇吉道。
“兵力几何?”
“长途追袭以骑兵为重,且贼军溃逃,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战力不值一提,所以追力不需多众,末将率千余骑兵足以”。
周遇吉的目的是驱贼,而非剿贼,他只想着把李自成的溃兵快快赶过黄河,不在他的地方作恶就行,否则以千余骑兵如何剿灭贼众。
以千余骑去追李自成数万人马,周遇吉也算是豹子胆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瘦死骆驼比马大,老周这是飘了么?
自然不是,是在激自己出马而已!
看破不破,常宇微微一笑:“千余骑兵太过单薄,闯贼虽溃逃,但敢在太谷过夜,后方当有殿后人马,不可觑,这样吧,咱家助你一臂之力,抽五千骑兵随你前往,将贼军远驱”。
周遇吉没想到常宇如此轻松就同意追击了,实在意外,要知道昨日之前他是断然拒绝的,怎么一夜之间如此反复。
远程追敌绝非易事,贼军虽然溃逃但其一直擅长野战,打个游击,打个埋伏那都是信手拈来,这点官兵真的比不上。
其次,兵马一动,粮草先校然此时太原粮草不足人尽皆知,且追袭贼军行军要快,辎重太多扯后腿,又容易被敌军打埋伏。
而贼军就完全不同了,他们本就擅长游击战,而且粮草可以走到哪抢到哪,完全没有后顾之忧,绝『逼』的光脚不怕穿鞋的。
简单商议之后,周遇吉扔下碗筷便走了,他率领千余亲兵先行,常宇调集人马随后。
连续几日激战,太原城内兵力损耗巨大,抛去伤亡此时能拉出来的直接上长战场的不过五万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