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已经预测了兽潮可能会发生,韩廷便早早回家把所有的食物都搬到了时柒家的地下室。
变异兽肉干之类的高能量食物,自然是放在战术背包里,以防万一。
江颂孤家寡人一个,装备和肉类自然也都随身带着,油葵、土豆之类她都卖了换钱了。
至于唐启赫和封硕,他们除了装备,就只带了几天的口粮,其余食材都留在家里。
他们的家自有家族组织人手护着,无需他们操心。
既然大家都在,而兽潮何时降临还是未知数,时柒就决定给大家做一顿美食——
吃饱喝足好干活!
时柒清楚地记得,当初她家锈钉和火石一同觉醒异能,就是吃了胡萝卜烧肉丁。
肉丁是韩廷帮忙在桉树下挖出的胖虫子切成丁的,如今新鲜胖虫子自然没有了,可当时总共熬了二十多斤油,外加50多斤油渣,这些都还有剩的。
其实后来时柒也大致明白了,胖虫子搭配胡萝卜固然是效果足够好,但是如果没有阿灵帮忙净化那条胖虫子,这道菜效果也不可能那么好。
当她想明白了这一点后,就把熬的油和油渣都放进木箱子里净化了一遍。
幸亏阿灵看不上熬的油和油渣,否则绝对能一口全吞!
时柒洗了一大盆胡萝卜,取出特意留下扔在柴棚里冻着的野猪崽儿小排,将所有小排全部剁成块。
胖虫子熬的油脂挖一大勺,麻椒凉油下锅炸出香味儿,加糖粉熬出焦糖色。
剁好的小排直接下锅煎炒至两面裹匀了金红的糖色,看着就令人食欲大动。
小排炒到冒油后,放入胖虫子油渣,然后加水加盐开始焖烧。
肉香味儿很快四散开来,客厅里坐在那儿闲聊的韩廷、江颂、唐启赫、封硕四人都被香味儿刺激得坐不住了。
不大的厨房里,时不时有人进来,站在灶台旁围观时柒做菜。
时柒很大方地让他们看,一点不藏私地教他们做。
结果没想到,围观的几人中,最想学会做菜的韩廷,竟是个与厨艺无缘的人。
不但分不清糖粉和精盐,甚至还问出了很愚蠢的话:
“既然是排骨烧萝卜,为什么要先煎排骨,后放水,最后才放胡萝卜?
直接一起下锅炒不是更快更省事儿吗?
还有这麻椒,昨天我吃到一粒,舌头都麻了,一点儿不好吃!
这种东西用来调味,怎么看都不合理。”
时柒:这人还是学学君子远庖厨吧,否则迟早把厨房炸了。
出乎所有人预料的是,有厨艺天赋的人竟然是封硕,差不多是一点就透!
只看了一遍时柒做菜的过程,就自告奋勇要帮忙做第二道菜:熏鸡炖榛蘑。
熏鸡是之前剩下的江颂给的半只斑鸠,和半只韩廷猎到的赤羽殃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