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闹市屠杀

“什么情……哈——”清洁工刚到门前,话还没说完就被吓晕了过去,只见酒店房间内的地板上,一男一女被一根木棍串在了一起,男的从下巴贯穿天灵盖,女的从左眼贯穿到大动脉,鲜血流满了整个地面,还有一部分在床上……

“还有最后三……不,四。不,五个。”大街上,男人举着手上的三张人员表,突然想到了什么,走向了地铁口……

“嘶哈,峰哥,这粉劲大啊……啊~卧槽,你怎么弄的?”地铁口旁坐着五个青年吸食白色粉末,因为地铁还没恢复,所以坐在这里,而且五人都不像是善茬,所以没人敢说什么,其中一个青年边吸看向另一个金发男人。

被叫峰哥的金发男人也用鼻子吸了一口:“一个四眼仔给的,他说天衡战队的老大找一个人,叫我给那个人的住址给他。我就奇怪了,那衡哥不是之前就找我要过了吗?怎么还找我要呢?那四眼仔说衡哥忘了,那我就给了,毕竟换你也不能拒绝这粉嘛。不过人没找到,才知道跑了。现在嘛…啧啧啧…估计已经死透了。”

“那是什么人啊?衡哥都不知道还得问你?”另一个男人问道。

“就一个香山来的乡巴佬,我和他还是发小呢,搞笑吧?哈哈哈哈!”峰哥哈哈大笑后咳嗽了几声,喝了口水。

“哈哈哈哈,峰哥啊峰哥,你是真狠啊。”最靠近地铁口的男人指了指峰哥笑道。

“原来真的是你啊……”地铁口悄无声息走出一个黑衣男子,他看着这个众人口中的峰哥面无表情道。

“唉?你怎么从地铁口走出来的?”一个吸粉男子奇怪地看着这个黑衣男子问道,明明地铁口还没通行。

“什么东西……”峰哥转过身看向这个黑衣男子,在看向黑衣男子的脸的一刻,满脸惊恐,本能驱使他瞬间起身跑开。

“你认为你跑的掉吗?陈景峰……”黑衣男子一把抓住陈景峰的衣领,陈景峰跑的很用力,如果是一般的衣服,那他便可直接撕烂衣服跑走,但事与愿违,这件衣服材质以他一个普通人的力气哪怕全速跑都根本扯不烂。

或许陈景峰死前想到最后悔的事不是背叛了冯暮,而是爱慕虚荣买了这件遗迹材料生产的高品质衣物……

“不想死就滚……”冯暮回头看着另外四个愣在原地吸食白粉的男人冷声说完,四个男人四散而逃,冯暮看向陈景峰,此时的陈景峰被吓地说不出话,裤子都被不明液体染湿染脏了……

冯暮将陈景峰手脚全部绑住,口塞住又绑起来,将他带到一个基本没有人经过的巷子,将其放入了一个很久没人用的垃圾箱:“正好,我有好多话想说,但不太方便说给别人,你是我这么多年的兄弟了,我就和你说吧。”

“那3000块钱换你条命,我小亏,不过这么多年兄弟,便宜你了。”

“我给你的3000羊城币你都干嘛去了?其实我早应该看出来了,你拿去吸毒了,你看你瘦的现在这样,末世以前就染上了吧?小时候你明明又高又壮的,呵呵……”

“我前几天还抽空去看了看你奶奶……如果你奶奶知道你吸毒,我估计她会很难过……陈景峰,为什么你就不想着当一个好人呢?非要逼着我这种人对你们动手……我不想杀人的,我不想的,但事已至此……呵呵。”

……

冯暮坐在垃圾箱上,看着躺在里面的陈景峰开口道:“没想到这么久没见,你变了这么多。”说完,他给陈景峰盖上了垃圾箱盖子,头也不回地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