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肇十分体恤百姓疾苦,多次下诏理冤狱、恤鳏寡、矜孤弱、薄赋敛,告诫上下官吏,要求他们反省造成天灾人祸的自身原因[] 。在他统治时期,东汉国力达到鼎盛,时人称为“永元之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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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年早逝
元兴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元106年2月13日),刘肇病死于洛阳章德前殿,时年二十七岁。[] 刘肇驾崩后,他出生仅一百余日的儿子刘隆继位,即汉殇帝。
延平元年(公元106年)三月初五日,刘肇被安葬于慎陵(位于今河南孟津),定谥号为孝和皇帝,庙号为穆宗[] 。初平元年(公元190年),经有司奏请,汉献帝废除了刘肇在内的四帝的庙号[] 。
政治
改革察举
汉武帝时期规定,无论郡国大小,每年举孝廉二人,这个规定从汉武帝一直到东汉和帝维持了两百多年,直到刘肇亲政,才进行了改革和完善。[]
当时,人口50-60万的大郡每年举孝廉二人,而人口20万的小郡也是每年举二人,刘肇发现,各郡人口数量不同,而每年分配的名额相同,就造成了选官上的不公平。于是,永元四年(公元92年)刘肇诛杀窦氏外戚后,召开朝会与公卿大臣商议改革措施,最终采纳太尉丁鸿与司空刘方的建议,按照人口数量分配选举名额:人口满20万每年举孝廉一人,满40万每年举孝廉两人,满60万每年举三人,满80万举四人,满100万举五人,满120万举六人。而不满20万的每两年举一人,不满10万的每三年举一人,] 从而促进了汉代察举选官的公平性。
然而,由于幽州、并州、凉州等偏远地区户口相对较少,且处于边境地带,劳役繁重,读书的士子、品行能力出众的官吏进入仕途的路子比较狭窄,刘肇考虑到,安抚这些边远的地区应以人为本。于是,永元十三年(公元101年)刘肇又对察举改革作出了进一步调整,规定:边郡地区,人口10万以上的郡国,每年举荐孝廉一人;不满10万人的,每两年举孝廉一人,5万人以下的,每三年举荐廉一人,[] 从而纠正了边远小郡长期以来也需岁举2人所造成 “蛮夷错杂为数”的负面影响,小边郡与内郡一样,人口数与选举数挂钩,但享有更大的优惠。 在这种更加务实的选法下,有助于调动边郡选举效率,改变“束修良吏,进仕路狭”的状况,标志着以孝廉为主体的察举制已相当完善。
选官用贤
刘肇当政时期,多次下诏纳贤[] 。刘肇深知吏治对一个政权的重要性,非常重视官吏的选拔任用。当政时期,曾四次专门下诏纳贤,并且亲自策问,选用官员[] 。
宽和为政
刘肇当政时期,在法制上主张宽刑[] ,任用的掌管刑狱的廷尉陈宠,便是一个富于同情心的仁爱之人,每次断案,都依据经典,而“务从宽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