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杀开始了。
与其说是战斗,不如说是一场单方面的虐杀。尽管孩子们的数量是士兵的十几倍,但在炮火面前,他们只是一群被驱赶着走向刑场的羔羊。
讽刺的是,这里正是伦敦塔丘,一个曾经沾满了鲜血的地方,无数人在这里被公开处决。鲜血染红了大地,碎肉与泥土混合在一起,形成触目惊心的暗红色。
又是一声炮响。
这一次,炮弹没有落在地上,而是直接命中了一个孩子的头部。男孩应声倒地,身体如同被折断翅膀的蝗虫一般,无力地抽搐着。下一秒,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将周围数十名孩子撕成了碎片。
血腥味和火药味混杂在一起,令人作呕。每一次爆炸,都伴随着数百条鲜活的生命消逝。
孩子们的阵型彻底崩溃了。
他们四散奔逃,试图躲避致命的炮火。士兵们面面相觑,不知所措地等待着长官的命令。
“冲锋!”
随着指挥官一声令下,士兵们如同决堤的洪水一般,朝着手无寸铁的孩子们发起了冲锋。他们挥舞着刺刀,扣动扳机,用尽一切手段收割着生命。
这是一场毫无意义的屠杀,一场毫无荣耀可言的战斗。
指挥官应该庆幸,这场闹剧根本算不上战争。双方的阵型都已彻底崩溃,士兵们追逐着四处逃窜的孩子,如同在进行一场荒诞的狩猎游戏。
菲勒蒙站在远处,呆呆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内心如同刀绞一般疼痛。他见过无数人间地狱,但眼前的景象,却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绝望和无力。
他终于理解了那些罗马人的选择。
当堕落和腐败无处不在,当希望的火光彻底熄灭,他们选择了自我毁灭,将整座城市献祭给潜藏在地狱深处的邪神。
在菲勒蒙看来,这并非愚蠢,而是殉道。
人类,是生来就带着罪恶的生物。
一颗流弹从他耳边呼啸而过,无力地落在地上。如果被击中,他必死无疑,但他却感受不到丝毫恐惧。
突然,一只强有力的手抓住他的胳膊,将他拖进了一条小巷。
“你疯了?你想死吗?!”
“你……”
菲勒蒙被人半拖半拽地拉进巷子深处,等他看清对方的样貌时,不由得愣住了。
“我还以为你和那个警官在一起呢。”
“威尔逊?别提他了,我们还是先离开这里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