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菲茨亨利,是爱尔兰姓氏,而红头发,也是爱尔兰人的典型特征。博士和伊芙小姐,都是红头发,而且,发色很纯正,没有混血的痕迹,所以,他们之间,肯定有血缘关系。再加上,您代替意外身亡的博士,出现在这里,所以,我推测,您应该是他的亲人。从年龄判断,父女关系,比兄妹关系,更合理。”
纽曼的推测,完全正确,而且,合情合理。但菲勒蒙注意到,他提到了一件,他不可能知道的事情。
“我可没说过,博士是意外身亡。”
“您比我想象中,还要多疑啊。是这样的,我最后一次见到博士的时候,发现他患上了老年痴呆症。您也知道,在伦敦,独居的老人,很容易发生意外,所以,我只是根据医学统计数据,做了一个推测。而您,恰好证实了我的猜测。”
菲勒蒙忍不住问道:
“你怎么知道,博士是独居的?你刚才不是说,他有女儿吗?”
“感谢您,还愿意一个一个问题地问我。”
纽曼的语气中,充满了嘲讽。
“因为,博士的指甲很长。您应该知道,老年痴呆症患者,很容易抓伤自己,所以,一般都会把指甲剪得很短。如果他有家人照顾,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菲勒蒙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和纽曼,总是无法正常交流了。
那些隐藏在黑暗中的人,通常都阴险狡诈,城府极深,让人感到厌恶。但纽曼,却与他们截然不同。
无论菲勒蒙说什么,他都能立即理解,并给出答案,仿佛早就看穿了一切。而当菲勒蒙询问他,是如何得出结论的时候,他才会不耐烦地解释几句。
他的眼中,没有疯狂,也没有恶意,只有纯粹的理性。
这才是让菲勒蒙感到不舒服的原因。
他就像一个早熟的孩子,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却缺乏必要的社会经验。
“你果然是菲茨亨利博士的合作者。”
“除了我,还能有谁?”
纽曼反问道,仿佛在责怪菲勒蒙,为什么到现在才明白。
菲勒蒙只好将已经到嘴边的解释,又咽了回去。他突然意识到,和纽曼解释自己的推理过程,是多么愚蠢的一件事。
答案,其实很简单。
年迈的导游,因为工作原因,不得不留在这里。布罗凯迪斯夫妇,是来旅游的,他们不可能长期留在伦敦,更不可能成为博士的合作者。那个可疑的特工,已经承认,他是在跟踪菲勒蒙,和博士无关。
至于珍妮和哈里斯,他们没有能力完成这样的任务,而且,他们已经死了,所以,可以直接排除。现在回想起来,菲勒蒙甚至怀疑,自己之所以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也是被纽曼引导的。
“我们还是回到正题吧。”
纽曼打破了沉默,他看起来有些无聊。
“说实话,我当时也吓了一跳。我本来是来和菲茨亨利博士见面的,结果,却遇到了您,我一直在提防的人。我当时就想,您一定是搞砸了什么事情。我本来可以转身就走的,但,我不是普通人。”
说到“我不是普通人”的时候,纽曼的语气,明显变得兴奋起来。
“我决定利用这个机会,好好观察一下您。您也知道,在这个危险的世界里,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就算您不可信,至少,我可以提前做好准备。所以,我策划了一场小小的闹剧。一场关乎生死的谋杀案,而且,还是连环杀人案,应该足以让您露出真面目了。”
菲勒蒙被他厚颜无耻的解释,气笑了。
“小小的闹剧?”
“难道不是吗?”
纽曼反问道,一脸认真。
“我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我真想犯罪,那我一定会制造出,世界犯罪史上,最不可思议的案件。就算苏格兰场倾巢而出,就算那些着名的犯罪学家、小说家、侦探,都来帮忙,也绝对查不出真相。如果我愿意,您根本不可能站在这里,和我说话。您知道,我为了您,做出了多大的牺牲吗?”
纽曼得意洋洋地说着,语气中充满了傲慢。
“你未免也太自负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