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招娣!”
简怀安和钱氏同时怒吼。
“你闭嘴!我还小,长大了就会了。”简小禾跳脚。
简月嗤笑:“我四岁就在厨房里烧火,六岁踩着小板凳做全家的饭。七岁洗全家人的衣服,打猪草喂鸡喂猪,十岁开始挑水。这么一数,原来家里有这么多废物需要我养。”
“简招娣!”
简怀安“腾”地站起身,大步朝简月走过来。他一向都维持端方君子形象,但简招娣的话太犀利了,刺得人像全身长了芒刺一样难受。
简月冲进厨房,举着菜刀出来:“来呀!来呀!杀一个垫背,杀两个不亏,杀三个血赚。”
又来了,又来了!
钱氏头疼欲裂。
变成铜豌豆的简招娣不仅爱翻旧账,戾气还特别重,动不动就杀一个杀两个的。
简大成连生气的力气都没有,所以,他摆烂了。爱咋滴咋滴吧!反正天塌不下来。
简怀安硬生生顿住了脚步。
这么刚的简招娣令他陌生,心里毛骨悚然。这不是他熟悉的简招娣。
“你不是简招娣,你是谁?”他问出了跟钱氏一样的问题。
钱氏立刻感到不妙。
果然,熟悉的回答又来了。只见简月一脸惊讶:“我不是简招娣吗?那我是谁?是你爹娘偷来的还是捡来的,要不你来告诉我?”
简怀安目瞪口呆。
这是个踩坑题,他知道答案,但他不能答。
娘跟他说无所畏惧的简招娣不好对付时,他还不相信。一个养废的丫头片子还能翻出天去?
现在看来,她岂止是不好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