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热闹这种事情,总是少不了温然的。
萧母跟那婶子走在前头,温然关了门,溜溜哒跟在身后。
路上,萧母就知道了事情的经过。
总而言之,那真是包子她妈给包子开门,包子到家了。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源于一只野兔。
今儿下了工,李小花累够呛,就没第一时间走,到了地头,就找了个树荫底下坐着喘口气。
那头,这边又来了俩娘们。
正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呢。
转头,从草丛里冲出来一只受惊的兔子。
二话不说,一脑门撞树上了。
而后,脑瓜子嗡嗡叫的兔子,瘫软下来,打着醉拳,一步两步,啪叽,倒李小花怀里了。
温然:“?”
怎么说呢。
这比龟兔赛跑,守株待兔还操蛋呢。
二货兔子,直接把自己送李小花怀里了。
就算是这样,李小花也没把持住。
按理说,这兔子是属于大队的集体财产。
抓到了,得上缴。
但这玩意吧,简而言之,民不举,官不纠。
大队长对这一两只兔子也不知道该咋分配,最好是,偷偷摸摸拿回家,烧了送下肚。
对于这只兔子,李小花就是这么打算的。
可旁边那俩跟着一起唠嗑的婶子,那心里是一千、一万个不乐意啊。
奶奶的,同样都坐在树底下,凭啥这倒霉兔子一头栽李小花怀里了?
她们不服。
李小花的脾气,好的吓死人。
一脚踹不出来三个屁的那种。
见此,相当温柔的表示,一只兔子这么大,她们一家子吃不完不说,再就是,见者有份,咱们仨把这兔子分一分。
吃了肉,嘴巴就得闭上。
其实,若是这么说,也是完全合情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