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云也就在文武官员的问候和礼让下,来到熊大身边站好。
居高临下的看下去,哪一部分好,哪一部分坏,那是一目了然。
最好的自然是熊狼兵,然后第二的却是出乎意料的居然是兔子兵!
这些有着大耳朵的兔子,不但阵列森严,而且装备还非常好。
起码盔甲的光亮度,就超过所有兵丁盔甲的光亮。
最差的不需要说,自然是各个镇子带领的新征募的军队。
他们虽然也能列阵,但不论气息还是武器,一看就是新兵。
陈浩云能从那些带队的军官眼中看到羡慕妒忌恨的神色。
之前大家都一个样,都是镇子里出来的土鳖。
结果陈浩云一飞冲天,成了少城主,你说这些镇子来的诡怪不羡慕妒忌恨才是怪事。
陈浩云不在意。
他的目光重新放回兔子兵身上。
这兔子兵的数量起码五千。
忍不住扭头看了一下文官的那只大兔子。
昨天好像就是它第一个跳出来反对的?
果然有底气,五千和它同族的兔子兵,要说和它没关系,鬼都不信。
然后,陈浩云也看到了狐狸大军、僵尸大军、水母大军等等的种族军队。
也难怪这些文官说话底气这么足,城主的决议说反对就反对。
敢情是他们各个手握军权啊。
至于为何不是他们当城主?
那自然是三个城主本身实力强悍,而且他们同族的狼熊军也是最强悍的。
啧,果然要把全城军队都变成自己的臣属,这才是未来能当稳城主的重要保证。
阅兵,陈浩云就站在上头看,熊大和狼二带着武官下去巡视军队,然后熊大开始发表演讲。
噼里啪啦的一串话,归结起来就是:牡丹城这么嚣张,老子忍不了,相信你们也忍不了,所以今天老子要带你们去打死它们!
陈浩云知道,这就是昨天三个城主说的,他们要带着不稳定的力量去牡丹城送死了。
只是,这不稳定的力量也太多了吧?
眼前起码三四万的军队啊!
全都一锅端的带走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