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真是好地方,墨菲斯吗?”
苗木低头回想着,这位可不一般。
那是DC高至高概念的神明之一,在世界上有第一个梦开始,他就存在。
而且他千变万化,不同生命看到他的形态都不一样,无论怎么看,他都是同类。
人类看到他,他就是一个穿着深紫色外袍,身材高大,体型消瘦,黑发面白的哥特男。
有点像吸血鬼的人类模样,如果是一只猫看到他,那就是一只黑色高贵的猫咪。
不过在苗木的印象里,这位至高存在似乎被人算计过,还被扔进阿卡姆疯人院里住过。
“差不多,所以我现在很少睡觉了,天呐,那感觉跟吸了毒一样,在梦里什么都有。”
尼格玛捏了一下鼻子,往嘴里灌了一口咖啡,“不过,你回来的正好,去看奥蒂斯了吗?”
“去了,那家伙还是老样子,我打算在宙斯饭店请你们吃一顿,怎么样,要不要跟我一起忆苦思甜,然后再掉几滴不值钱的眼泪?”
苗木笑着邀请道,尼格玛放下咖啡杯,带好眼镜,装作深思熟虑的样子点头。
“可以,不过这次的牛排,记得要三成熟,我有点怀念,嚼着血丝肉排的野蛮感了。”
“那绝对是好事,要吃三条腿的牛吗?”
“不要!”
两人都笑了起来:“哈哈哈哈哈哈。”
“对了,你还记得杰瑞吗?你兄弟。”
“我记得,在报纸上还看到他捏着鼻子都样子,又升官了,我看报纸上的论述,他都到了凶杀科二组组长了。”
尼格玛敲了一下桌子,“你最好还是去看他一下,他遇到了一些麻烦。”
“跟我们没关系,但是跟戈登有关系,你那次严打行动结束后就失踪了,弄的人心惶惶,尤其是那些小道消息太多了。”
“那些跟着我们一起混的分局长,担心被报复,又加上洛布公开退钱,引得市民震怒,影响了市长大选,戈登被推上了警局长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