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会他才开口道:“站在我的岗位上来说,他的确是违法了,危害了公共安全,但是……就我个人私下而言,我并不生气,这老弟是我胡家的种,是个带把的,我这两天就跟我叔过来。”
挂断了电话后,岳东转身上了车。
自己也没想到,回到漓城后反而将枪击案给破了。
只是!
这一次的案子让岳东的心有些沉重。
白默所做的一切很难用对错去衡量,法律守护的终究是道德底线,而且法律也有空子可钻。
岳东曾在网上看过一个很经典的案例。
一名小偷,在路上将一名病人家属的一万五千块钱偷走了,而这一万五千块钱恰好是病人用来的救命的钱。
因为未能及时缴费,手续延误导致病人抢救无效死亡。
那这个小偷仅仅只是偷盗了、还是杀人了呢?
从法律事实来说,小偷只是偷盗而已。
但死去的病人何其无辜?
岳东一边开车,一边想着白默所说的话。
法无明令禁止即可行!
如果真如白默所说那般,能惩治恶人的灵魂,那是不是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又让这些人受到应有的惩罚呢?
岳东想到了地府,有判官审罚人生前的罪孽。
可惜的是,地府终究只能等人死后再判罚,没有现世报来的快。
思来想去,岳东越想越觉得白默说的对,有些念头一旦在脑海中生根就再也无法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