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那两千骑兵亦是如此,都是黑色尼子大衣搭配白色马裤,头戴黑色尖头盔。
一手抓着缰绳,一手握着燧发枪,腰间还都挎着一把把弯刀。
老实说,李牧很想给这支队伍配备点甲胄,打造出一支古代版胸甲骑兵!
但只可惜,法律规定只有官军才能配备甲胄。
而李牧给顺丰镖局的骑兵们配备的头盔,其实也是尼子的,造型类似于现代马帽,又搭配了一点一战时期普鲁士军盔的元素,即顶端的尖顶。
不得不说,这支军队乍一看确实挺唬人的,毕竟李牧给他们穿的都是近代那种比较修身的服装。
但仔细一看却经不起推敲,毕竟在这个冷兵器时代,没有甲胄的军队就和农民军没什么两样。
虽然这支骑兵全部装备了火器,可对甲胄造成有效的杀伤,破甲能力可以算得上是顶尖了,但问题是,你的枪可以破甲,敌人的箭虽然破不了甲,但你没穿甲啊!
而这支骑兵的将领,自然便是王将的那个宝贝女儿——王晴。
看到自己的女儿褪下一身兽皮与扎甲,换上一身及其修身的紧身马裤和尼子大衣后,王将差点没认出来!
他揉了揉眼睛,一把夺过李牧口袋里的望远镜仔细看了看,然后一脸惊讶道:“这?这是我闺女?”
以前的王晴,就像个假小子似的,而如今,虽然她依旧和京城那些达官贵人家里的淑女有着天壤之别,但却总算有个女人的样子了!
更关键的是,她不论是行为举止还是仪表仪态,都和曾经判若两人!
来到李牧面前后,王晴立即伸出戴着白手套的右手,轻轻放在左胸前,对着李牧微微鞠了一躬道:“李大人。”
这种军礼是王将从未见过的,按照大夏的礼仪,当是拱手礼才对。
但李牧之所以让自己的骑兵用这种抚胸礼,主要是因为他们手里都拿着枪呢,不好解放双手做拱手礼。
“晴儿?是你吗?”
没等李牧说话,王将便立即凑了上去。
王晴闻言,则面无表情地看向王将道:“王大人,在军中请称在下‘王都尉’。”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