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绍扬扬得意,把车钥匙在我面前晃了晃。
“美女,喜欢兰博基尼吗?让我们年哥带你去兜兜风啊。”
为了装逼,他说的还是英文,我半个字都听不懂,皱眉道:“拉什么尼?”
阿绍吃惊:“你不认识Lamborghini?”
山顶风大,我掏耳朵。
“什么鸡尼?”
阿绍的笑容收敛。
“草,土老帽啊你!”
江盛年反而哈哈大笑。
“我就喜欢这种啥也不懂的,够纯!去,把我的酒拿来。”
阿绍悻悻地打开车门,去拿红酒,江盛年一屁股坐到我们这边垫子上,从兜里掏出钱包,扔在我面前。
“大家都是成年人,我也不跟你废话。”
“我出一百万,你跟他分手。”
赵飞宇把我代入成白露,气得快跳起来。
“你以为有钱了不起啊?”
“有钱,就能买到一切吗?我告诉你,白——咳咳,洛溪她,绝不是这种人。”
江盛年耸肩。
“洛溪,好名字,不如我们来听听洛溪的意见。”
“一百万,怎么样?”
能怎么样,天上掉馅饼,不要白不要啊。
但是现在,我已经不是刚从村里出来的我了,在大城市呆这几个月,我深谙这些有钱人拿人民币当冥币的德行,学会了讨价还价。
我很轻蔑地撇了下嘴,挽住赵飞宇的手臂。
“不用了,一百万,我男朋友也有。”
江辰泽在旁边补刀:
“就是,出来装阔,怎么还这么扣扣搜搜的?”
江辰泽告诉我,江盛年和他们几个兄弟不一样。
江博西养蛊似的,小三小四一大堆,每一房都给他生了三四个小孩,他最少有六七个儿子。
江盛年虽然是正房嫡子,但儿子多了,也就没什么稀奇的。
江博西自己还要维持养女人的花销,所以给几个孩子的生活费,都十分有限。
江盛年在江氏集团,担着一个没什么大用的经理虚职,每年的工资加上分红,大概有一千多万。
换普通人过日子其实很够了。
但他不一样,他这人虚荣心比较重,很喜欢手底下养一群小弟,前呼后拥那种当老大的感觉。
越是这样,心底深处越自卑,怕自己的真实情况被别人发现,所以反而会更加大手大脚,热衷于炫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