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上。
子思齐敏锐的觉察到……许尚对荀况的态度,明显是有些差别的。
事实也的确如此。
毕竟荀子乃是许尚后续想要一手扶持之人。
子思齐则属于妥妥的旧时代残党。
许尚对于顽固分子,自然不会倾注特别的关注。
就这样。
说完了祭祀战争与医理发展之间的关联。
也算是彻底的把民意投票裁决给否了。
子思齐只好道:“阁下,据我所知,现在的医患争端,单靠司法解决,似乎同样不够完善……”
子思齐的意思是:他的民意司法不行,秦律在医患审判方面,同样也存在诸多漏洞。
大家一半一半吧。
“秦律属于法治,可以不断完善。民意投票裁决属于人治,只会随着时间不断走向腐朽。”
许尚顿了顿,又道:“所谓医患难题,无非就是在医者和病患之间,寻找到一个基础权力平衡。”
“医者应当维护,病患投告无门的情况,肯定也得解决……”
“第一,以后医家若是研制出了新药,必须得上报官府备案,并阐述清楚详细的效用记录,尔后领赏。”
“第二,再有医死人的情况发生,当即刻从乡报到县,再从县报到郡, 期间任何人不得擅动尸首,不然对应的县丞需要问罪担责。”
“第三,郡丞在获悉下辖的医患命案之后,需要组织医家人员参与会审,务必还原出真相。”
“第四:为了防止医家互相袒护的情况,所有供言供状都要签字画押,并于九州三十六郡进行全国公示。若有人对医患会审提出异议,并给出了相应的佐证,案情就需要上报到咸阳再审。”
“第五:如有医闹案发生,就像刚刚子匡丙那般……明明此案与医者无关,并已经全国公示完毕,还了医者清白。可子匡丙还是执着于丧子而闹事,那就先给予严正警告,再不听就依律惩戒。”
“第六……后续根据现实情况,酌情再行补充即可。”
……
大秦的官吏有限,只要不闹出人命,医患纠纷就让乡三老进行调解。
其次便是宗族的族老参与调节。
都不行……
那就只能官府出面。
至于闹出了人命那肯定就另当别论。
官府必须第一时间参与管辖,并层层上报。
甚至必要的情况下,还得跨郡执法啥的。
以免出现当地互相贿赂勾连的情状。
但一般情况下应该不会。
因为许尚加了一条。
医患会审,医家参与者的所有供言供状都得进行全国性的公示。
试问。
有哪个医者敢于冒着天大风险,去强行做伪证?
万一被人指出来。
那就是全国上下都知道了。
再想前往燕地行走,恐怕都没有立足之地,估计只能去北境草原混饭吃了。
随即。
公孙龙率先捧场发声。
公孙龙:“关中前辈的补充之言,很好的兼顾了医者和病患之间的基础权力,实乃九州之福啊!”
公孙龙觉得那个全国推栏才是真正的好东西。
以后再有什么热点案件,就直接进行全国公示,全国监督。
这才叫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啊!
正常情况下是很难做到的。
因为以前司法卷宗往往都是保密的。
你想调阅就得有上层的批令……
阴阳家邹奭:“病患投告有门,医者研制新药有奖赏,医理发展有保障,医闹依律有惩戒……我已经可以想象未来的大秦盛世,当是前所未有的朗朗乾坤啊!”
不得不说。
邹奭着实是非常的捧场。
阴阳家也确实适合走上层路线。
人情世故算是发挥到了极致。
可话又说回来。
这次邹奭面对许尚对于医患争端的司法补充,他肯定是真心钦佩,有感而发。
很快。
医家七上手也纷纷拱手赞同。
尽管许尚在补充法令中,特别防范了医家互相袒护的情况。
不过对于他们而言。
这其实是甚为妥当的。
因为他们也很清楚,庸医治死人的案例,并非没有发生过……甚至是多有发生……
反而端木景属于较为稀有的特例。
这么一来。
许尚拟定补充法令,肯定得兼顾病患不能被冤屈,力求公平至上才行。
就这样。
孔门贤哲,儒家八派,也都彻底没话说了。
显然还是大秦的法条律例,更能兼顾两方的基础权力。
相比之下。
所谓的民意投票裁决……
犹如一个笑话。
子思齐再败一场,这已经是第四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