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刚才这类命案,街头暴尸、残忍分尸手段极其凶残,案情扑朔迷离足以被称为特大案件了。
案件虽然最后是以流浪汉被野犬分食潦草结案,但会被记录在卷宗内才是令陈天最惊奇的。
在陈天看来,哪怕是初当察班不久的新手、哪怕没有看到尸体,但在见到卷宗的第一时间都会首先想到这个案子是他杀。
但县衙这般结案说明他们并没有抓到真正的凶手。
所以陈天才会快速翻看卷宗,想要在卷宗的后半段找到类似的案子。
但结果却什么也没有。
其次陈天会产生怀疑,还有一个原因。
案情记录造假!
首先是时间:“六月十二日午时”。
陈天在开成区生活了二十几年,那里有多乱他是清楚的,尤其是夜晚。
正是这个原因,他二十多年里就没有在开成区见过有捕快敢在午时巡逻的。
哪怕是县衙的捕快,在午时的开成区街道巡逻那也相当于一个不设防的姑娘走到了狼窝。
另外就是地点:“万民巷和天府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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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陈天是了解的,可以称得上是开成区的贫民窟。
贫民区的贫民窟,可想而知有多穷,别说是流浪狗了,就是流浪的老鼠都能被那里的乞丐们炖了吃了。
所以说刘志根本不可能在那里发现流浪犬!
总之这个案情记录的漏洞百出。
这也成功地激起了陈天的好奇心,进入断案状态的他也全然没了之前的“归乡心怯”,连饭都没有吃便只身一人向开成区赶去。
……
午夜的开成区是危险的,街道上一个人都没有,甚至比起有着严格宵禁的内侍区还要安静。
陈天虽然干捕快多年,但“老本行”的看家本领却没落下,在夜间就像是个幽灵一般快速游走在房屋的阴影之中。
也正是因为艺高人胆大,加上对开成区的熟悉,才让陈天敢在这月黑风高夜孤身一人前往开成区查案。
陈天首先来到万民巷和天府街的岔路口,虽然距离案发时的六月十二日已经过去了近三个月,但陈天还是想要先到现场亲眼看看。
这片街道到处都是垃圾场,但陈天还是一眼就看到了那处发现了尸体的垃圾场。
不是因为别的,而是那处垃圾场已然被县衙用绳子圈了起来。
可以看得出来,垃圾场被圈起来也有些时日了,但难得的是这些被风吹日晒褪了色的绳子竟然没有被破坏。
要知道在开成区哪怕是官府设下的警戒,对于这里的乞丐流浪汉也是没有什么威慑力的。
毕竟垃圾场可是这些人的生存之本。
“这片垃圾场这么长时间都没人靠近,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县衙每日都有巡捕来值守,如此才能令这里成为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