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山东总兵官倪宠,罪名是“迁延不进,空饷盈营、逗留扰民”,被判处斩首示众。活该,实至名归,确实该杀;
然后就是宣府中军李重镇,李重镇在战斗关键时刻率先奔逃,导致巨鹿明军士气不再,被判处斩首示众。这一点持保留意见;
另外还有两人王朴和刘光祚,两人的罪过也是非常大,但是因为先后有斩级之功,而且两人都是非常会来事,很多御史收了人家的钱财,自然不好蹬鼻子上脸,所以他们两人没有被具体惩处,只是受到了兵部申斥;
杨国柱、虎大威和贺人龙虽然都有一定的过错,但是拼命解救了大明被俘百姓,没有被追究既往。
以上的判决已定,但是按照大明的刑法规定,具体执行一般都是要等到秋后的,正所谓“秋后问斩”和秋后算账。
张鹿安通过研究朝廷的决策后就发现了一个显着的特征,无论是祖宽,还是倪宠和李重镇,他们都有一个显着的特点,那就是实力很弱,部属几乎损伤殆尽,几乎都是光杆司令(倪宠虽然未曾参加对清作战,但是部下很多被颜继祖调往德州、临清州,此后再未归建,导致倪宠实际可以掌控的人马非常少),所以他们要死;
而杨国柱、虎大威、贺人龙、王朴和刘光祚,他们的共同点都是,部下均有数千人,尤其都有至少上千名亲兵部属,亲兵队的战斗力很不错,所以他们能活。
朝廷这种两面性的做法,只要是稍微聪明一点的将领,尤其是此时正在勤王军中的左良玉更是看的清清楚楚,这就变相促进了大明境内各个军阀的产生。
以上的惩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崇祯皇帝实际一次性下令处死上百名大小官员,那么多官员的性命,其实就是为济南府的陷落而买单。
有惩处,自然就有表彰,斩杀敌人比较多的曹变蛟、击毙马瞻的贾得武、击毙张绍祯的金狗子,都受到了一定的表彰和奖励:其中曹变蛟是加了勋爵、贾得武和金狗子则是各升一级。
至于勤王有功、率领部下斩杀敌国大将、收复济南、解救百姓的张鹿安,则因为擅自同敌国接触,没有任何表扬,反而被勒令将军权交给副手令狐云湘,自己返乡自省。
在崇祯皇帝眼中,忠诚远比能力更重要。
这个还不算最离谱的,更离谱的是在巨鹿殉国的上至卢象升、下到张可道、张岩、杨陆凯、楚继雄等将,都没有受到明确的官方抚恤(注:其中卢象升是在杨嗣昌死后,才获得了朝廷的追封。);
反而济南府城守护过程中殉国的巡按宋学朱、左布政使张秉文等文官,得到了朝廷的公开表扬和抚恤。
两相比较之下,朝廷的抚恤章程和原则压根就没有统一标准,自然人心不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