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要成为英雄!(书已肥,可宰!求一波追读)

经过白天的劳作,叶穹简陋的家总算是完成了,不能说有多美观,但起码做到了不漏风,不漏雨,能住哥布林。

躺在木屋里面,他思考着下一步该怎么做?三要素应该先完成哪一个?

从考虑到连贯性来说,必然是先完成要素一,在哥布林部落中占据高地位。这样也省得天天去威胁别人,让别人问自己问题。进化途径材料的获取,也可以动员部落的哥布林去寻找。

那么应当如何最快完成这个要素呢?

一场危机,一次当英雄的机会,这是叶穹所寻找到的答案。

引来一只中级魔兽来至哥布林部落,然后由自己这个英雄击退,这样子名望有了,中级魔核也有了,这是最优解。

在哥布林贤者的冒险日记里面,有关于中级魔兽的记载,他曾经见到过三个独居没有族群的中级魔物。

一、扭曲树林中的六眼蜘蛛,一般来说,蜘蛛身边跟着一堆徒子徒孙才是正常事,这六眼蜘蛛却一反常态,诺大的树林里面,只有它一只蜘蛛,这里面的原因,并非是它是公的,而是与它的进化途径有关。

它的进化形态名为毒寡妇,这一进化形态,其中一个要素便是在失去纯洁之身的时候,杀死并吃掉自己的丈夫。

这六眼蜘蛛的弱点位于中窝,这个部位曾经被哥布林贤者用魔法重伤过,而且这里还是魔核的所在之处,若是能够击中这里,效果想必是拔群的。

二、湿瘴林的腐肉虫。

三、天山泉的泉水精灵。

脑海里面闪过这三只魔物的情报,思来想去,叶穹还是把目标放在了六眼蜘蛛身上,这里面并非是因为六眼蜘蛛杀死他两次,让他亏了轮回币,而是因为它的弱点最明显。

嗯,就是这样子的。

想好明天要做的事情,便沉沉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转眼便到,叶穹起得很早,天才蒙蒙亮,他从竹筐里面取出一块野猪肉,充当早餐。

想要把六眼蜘蛛引到哥布林部落,方法很简单,勾起它曾经的仇恨就行,在叶穹的竹筐里面,有几件衣服,这是哥布林贤者留下来的,据日记记载,是从几个人类商贩手中买来的。

本来叶穹还打算洗一洗再用来穿,毕竟这贤者怕是从不洗澡的那种类型,味道太重了。

但眼下,好像刚刚好能够发挥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