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还无实证。
而且我仍旧记得,当初掏血帮老大龅牙春,在与我们谈判和解后,还饶有兴趣地问了我一句:你以前有没有逃过学?
我摇头说,并没有,咱是三好学生。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细细想来,那龅牙春老大显然是相中我了,想拉我入伙。
只是他们帮派有一条不可逾越的硬性指标,那就是入会者必须要有过逃学的经历。
否则,一律不予接收。
奇葩不?
“我可以说实话吗?”
“那就告诉你吧。”
“我当时才刚上高中,三天课能逃两天!”
“可调皮了,爱玩儿。”
“我经常跟一帮你们国家的富二代女孩子,逃学去开化妆舞会,去抽烟、喝酒,蹦迪。”
“所以学校的一个体育生,就注意到了我,问我要不要加入帮会?”
“我当时是又紧张,又害怕,又有一点向往。”
“帮会?我的天呐……”
“我本以为他是在吹牛,结果……结果真带我加入了。”
“……”
诺诺倒也没隐瞒,将她加入掏血帮的经历,冲我娓娓道来。
为了证明这一点,她还特意拉开了领口,露出了一片雅致的纹身图案。
是一只大个儿的蜻蜓。
当时掏血帮在他们学校有个专门的小老大。
也就相当于‘办事处处长’。
这个小老大,就要求想加入掏血帮的男生身上必须纹蜈蚣,女生身上必须纹蜻蜓。
这属于他们这一个帮派分支的特殊标记。
但是后来,诺诺高二就辍学了。
她回了一趟乌克兰老家后,就又重新返回到了中国,在广州一家外企当过一年多小文员。
然而她毕竟颜值在线,所以少不了那些色狼上司的惦记。
一次公司聚会时,那个一直觊觎她美色的日籍副经理,借着酒劲儿就将她堵进了卫生间里,准备对她强行下手。
诺诺从小练过一些武术,甚至对泰拳都有一定练习。
所以她情急之下一个膝顶,直接把那个副经理给顶了个断子绝孙。
一看闯了大祸,诺诺连东西也没来得及收拾,就直接逃离了那座城市。
然后几经辗转,又回到了燕京。
巧合之下,她又遇到了一名之前在学校玩的很好的女同学。
没想到,这女同学居然把她骗进了夜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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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她成了一名会所公关。
今天晚上,她无意中在听到我电话中提到‘掏血帮’的名字后,不由得记起了自己的那段过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