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分配方案,对六舅李立夏都是非常的优待。

3000分工分,曼掌生产队的工价是很高的,他们有比较大的自主权,还有比较大的经营权,别地方不能抓经济建设,他们可以。

所以,曼掌生产队的工价,每10分可以达到1元3毛,比内地大部分地方高很多。

六舅李立夏他们老家,10工分只有0.4元。

3000分工分,就可以分到390元的现金,平均到每个月,就是32.5元的工资。

这笔钱拿得很轻松,旱涝保收,并且事实上根本就不需要出300个工。

如果按每斤酒1到3分钱分成,1万斤酒的销量也不是问题,前几年,他们平均就有7、8千斤酒的销量。

低档次酒,一斤分成1分,高档次酒,一斤分成3分。

按这个比例分成,六舅李立夏的日子也会过得很好。

还没等秦耕做参谋,六舅李立夏就表态了,“我选择第二套方案。”

第一套方案是假设出工300天算的,而事实上,六舅李立夏100个工都出不了,他拿这个钱,心里会不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