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青年男子,自然就是白素贞的老公,岸本齐史了。
据说他读书的时候,学习成绩非常糟糕,在班级上回回倒数第一。
高中都没念完,便早早地辍学了。
因为再读下去,他也考不上大学。
只能是白白的浪费大把的时间和金钱。
要知道在私立学校上学可是很贵的。
何况东瀛国的人,还那么的卷,想找一份在工厂打螺丝的工作,都需要本科学历。
岸本退学以后,觉得在国内待着没啥前途,就想着去国外打拼一下,于是便来到了华夏,并在魔都结识了白素贞。
那时候的白素贞,才刚上大学,芳龄不过十八九岁。
都说高中紧,大学松。
课程远没有高中时期那么紧张,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用来玩游戏,谈恋爱什么的。
所以对于像岸本这样,长得英俊潇洒的小黄毛,完全没有任何抵抗力。
岸本几乎没花费多少工夫,就将她拿下了。
再说国内的大部分人,或多或少,都有一点崇洋媚外。
你就算将舌头舔出幻影来了,人家不仅不会给你任何甜头。
也许还可能把你的舔狗行为,分享给其他人。
一旦传开了,那么自己的自尊心,肯定是受到了一万点打击。
说不定会从此一蹶不振,甚至还会产生轻生的念头。
佛曰智者不入爱河,果然不是没有道理的。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叶孤城得意的想:还好我从小就是孤儿一个,身边的人都知道我穷,兜里没两个钢镚,所以连让我做舔狗的机会都不给我。
不然我可能一不小心,就莫名其妙的成为了别人饭后闲谈的话题了。
果然是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呀!
但是在东瀛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