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身上有刺。”国师一脸惋惜,比划了一下,“比开了刃、又浸了盐水的刀剑还要锋利,旁人挨一下就痛,蹭一下就伤。”
她露出一副忠心耿耿的坚毅神色,“老身与迎阳驿驿丞为替陛下验证此说,亲身试险,果然与唐御弟接触之处肌肤奇痛无比,且痒热难耐,连贴了三副清凉贴方才消下去。”
摇摇头,长叹道,“难怪那唐御弟的三个徒儿虽然跟妖精似的凶恶,可各个不敢近他的身。迎阳驿驿丞还说,他还有匹极神骏的马,骑都不敢骑,只能叫徒弟牵着。”
“嘣”地一声脆响,却是女儿国国王越听越是懊恼,竟揪断了扇柄上的流苏彩穗:“寡人想讨一房合心仪的夫婿容易吗?不是獐头鼠目,就是身份低贱,好容易来这么一个齐全的唐御弟,偏生是带了刺儿的!”
男大思嫁,女大思娶,乃是世间之常理。若非如此,外邦男子也不会在女儿国那般走俏,无论贤愚美丑,来上一个都能被女儿国的女儿们群起而瓜分之。只是,女儿国国王身为一国国主,眼光自然更高一些,不像普通国民那般不挑剔,寻常男子压根入不得她的眼。
往日底下人也曾向她引荐过男子她他不是嫌长得不好,就是嫌个头不高,或是嫌太瘦,或是觉得太胖,或是嫌弃不够精壮,要么便是出身太低。好容易来一个样样都符合她的眼光的,却偏偏近身不得,怎能不让她龙颜大怒、深以为憾呢?
“罢罢罢,好歹是上邦人物,不能失礼。叫驿丞好生招待着。明日寡人上朝,给他文牒上盖了印,打发他们取经去吧。”国王勉强息怒,没滋没味的道。
女儿国国王自幼便由国师教导读书习武,国师看她便如同亲生女儿一般,见她如此失落,心中也不是滋味,暗暗连道两声“可惜”,便退了出去,一转身,脑海中灵光一闪,突然想起一事。
唐御弟既然世间诸般生灵都近身不得,那随行的那匹马是给谁骑的?
怨不得国师对那匹白马印象深,做到她这个位置,眼光自是不凡。她去迎阳驿提亲时,老远地便被那匹拴在树下的白马晃了眼。以她的眼光,这匹马堪称神品,放在市面上便是万金也难买。身上配的鞍、辔、笼、缰也是描金错彩、磨铁紫丝,有价无市的金贵好物。
这样的好马,这样的好鞍,怎可能是用来驮行李的?就那么点子行李,光是卖了这鞍,换来的银子都足够给三个徒弟一人配两匹健壮的骡子换着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