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节 依法办事

临高启明 吹牛者 1638 字 1个月前

读书也就罢了,连写字写文章都要改。这比社学可难多了。

社学的念书虽说枯燥,但是并不紧张。特别是对李子玉这种四书五经已经念熟,文章也能糊弄的童生来说,若无很大的科举压力,去上学不过是混日子罢了。社学里的先生也知道李子玉身上有世袭的前程,所以对他基本上是放任自流的。

眼下这学习可不得了,有“大纲”、有“进度”,还有无数的“知识点”。可怜他连理解意思都要费很大的力气。那些办案流程和案例解说倒还浅显易懂,李子玉不觉看得入了神。

一看之下,李子玉暗暗吃惊:这澳洲人的警察管得比狗还宽!

在他的理解中,警察无非是抓捕贼人,维持街面秩序。但是“维持秩序”四个字在澳洲人眼里简直是无所不包。而且概念也和大明官府不一样。

最简单的就是街面上打架斗殴。照理这是“维持秩序”的主要工作。但是李子玉知道,官府对这类事向来“不告不究”,只要斗殴中没有打死打伤人,无人出首告状,衙门一般都是不予理会的。当事人若要查究评理,只有私下请快班班头或者有势力的衙役出面,在茶馆“吃讲茶”。

但是在澳洲人这里,就算没死伤,也要当场制止,带回问讯笔录做成“案子”。然后根据责任给予相应处罚。他暗想这不是自找麻烦吗?要知道官场上对这种事向来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接下来他看到连当街拉屎撒尿倒脏水丢垃圾也要出面禁止,不由得暗暗叹气,再看下去还有抓小贩,拆违建等等,包罗万象,简直什么都归警察管。澳洲人的警察可真是难做。李子玉心想。

理解不理解,反正是已经上了澳洲人的贼船,总得照他们的规矩办。好在他受多年的传统教育,背诵功夫是幼功,干脆发挥出死记硬背的本领,先背下来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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