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处置议案

“查办的那些不法商人,有刑部按律惩处,下官就说一说户部份内的职责。”

“查封的商铺,多数是钱庄。这些不法商人按律应当抄没家产,可钱庄中的本金,多为商人所存,若是尽皆抄没,怕是不恤民情。”

“这些商人行商,南来北往,行走各地。他们将钱财存入钱庄,多是因为钱庄在各地都有分号,为了取钱方便。”

“如今朝廷开设了银行,相比于钱庄,更为完善,且在各地都有分行,存钱取钱也是极为便利。”

“更重要的是有朝廷作为依托,朝廷总归还是要比私人更为可靠。”

“臣与户部同僚商议后,觉得不妨将商人百姓原本存钱于钱庄中钱财,全部由银行接收。”

“存钱者可依据原来钱庄开具的银票到银行兑换银行开具的银票,待银行核实无误后,即可予以兑换,通行天下。”

“如此一来,存钱者不会遭受损失,朝廷也体恤了民情,可谓一举两得。”

“这个办法好。”张学颜给予肯定。

“凡事都要为百姓着想,那些不法商人罪大恶极,可在他们钱庄存钱的百姓无辜。查抄人犯家产,决不能损害百姓利益。”

其实,大家都是这个意思。

几个不法商人,怎么处置是无所谓的事。

重要的是把原来钱庄的存款移到银行中才是最要紧的。

最终,首辅申时行拍板,“宋尚书,你将善后的议案写个奏本。张尚书,你将查办的结果写个奏本。”

“稍后将两个奏本送到乾清宫中,呈皇上御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