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做鸡血羹有蒸和煮两种方式,不过林放还是打算加泡椒滑炒。
做法类似炒猪肝,几秒就出锅,再做一道番茄蛋花汤齐活。
“瑞珠,过来端菜。”
“来啦东家!”
齐瑞珠抱着一张空盘子跑进后厨,把盘子往水里一放,端着两道菜就往外跑。
“这就吃完了?”林放看着进水的空盘子,有些哭笑不得,“居然都没给我留一根!”
油炸的食物吃多了会腻,可当做开胃小菜吃吃还是很舒服的。
尤其是林放火候控制的很好,既保留了炸鸡腿外皮的酥脆,又留住了鸡腿肉满满的肉汁,一口下去外酥里嫩,满口肉香,吃起来还是很美味的。
如今两大两小四根鸡腿全都被齐瑞珠给消灭掉,林放就只能吃些正经的中餐。
三道菜一盆汤全都端上桌,林放感觉还是有点不得劲,他又去切了一盘皮蛋加了些蒜末、小米辣、青椒碎拌好了端上来,这才满意。
“东家,对不起!”看到林放补菜的举动,齐瑞珠满脸愧疚,“我一不小心把鸡腿全给吃了,我该给你留两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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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对不起的?”林放不在意的挥了挥手,“我又不爱吃。”
“骗人!”齐瑞珠一脸的不信,“你不爱吃干嘛加菜?”
“四菜一汤,才是正经国宴标准。”
“什么是国宴标准呀?”
“呃……不重要!”林放猛的想起,那都是民国后的梗了,“吃菜,吃菜!”
“东家,你要喝酒吗?我去帮你打酒!”
“算了……我去吧!”林放有些意动,不过随即打消了念头,天色渐晚,齐瑞珠一个人出去,还不够他担心的,“你在家好好的,把门锁死,我不出声别开门。”
“嗯!”齐瑞珠眼神飘忽了一下,突然脸红低头。
林放没在意这么多,出门后,又倒回来,提了扁担和箩筐出去。
回来的时候,林放挑了一筐酒水。
“东家,你怎么打了这么多酒?”
“放在柜台散卖。”林放解释了一句,“现在咱们钱不够,只能卖些散酒。等挣了钱,咱们把隔壁的酒坊给盘下来,自己找师父酿酒。”
要是再加上拳劲催化,想必酒也是很美味的。
林放念头转动,不由得咽了口口水。
“吃菜!吃菜!”林放当先夹了一颗鸡肾放进嘴里,一口下去,瞬间爆浆。
鸡肾无论是烫火锅还是炒制,都要讲究一个控制火候,千万千万不能煮老。
要的就是那个爆浆的鲜嫩口感。
特别是经过泡椒、花椒的去腥、提味、增香之后,鸡肾毫无腥气,只有下满满的鲜美和浓香,这一口下去,简直让人满足到了极点。
没吃过鸡肾的人很难体会那种特殊的口感。
煮透的鸡肾会偏硬,虽然咬下去之后也会快速溶解化渣,却远不如火候控制得当,保留鲜嫩口感的鸡肾好吃。
鲜美的肉汁裹带着一丝丝茸状的鸡肾在舌尖上滚动,每一秒带来的享受都是味觉的极致。
齐瑞珠刚刚夹了一块鸡肉,看到林放享受的表情,果断松开筷子,丢下鸡肉块,转过来夹起另一颗鸡肾,不等林放阻止,便丢进嘴里嘴里。
咬!
爆!
四溢的鸡肾肉汁在口腔里爆开,牙齿轻轻一碰,茸状的肾肉就在口腔里滚动。
鲜美多汁用来形容这颗鸡肾,再合适不过。
“哇!咕嘟!”齐瑞珠忍不住想惊叫,却又赶紧捂住嘴,咽下满口的肉汁。
这种鲜美的滋味,浪费一丝一毫都是极大的犯罪。
咕嘟!咕嘟!
又是接连咽下去了两口,齐瑞珠才半捂着小嘴感叹,“东家,这是什么东西呀,太好吃了吧!为什么只有两颗?”
“一只鸡当然只有两颗!”林放没好气的道:“你女孩子家家的,吃什么鸡肾?那是壮……算了!”
吃都吃了,壮那啥就壮吧。
吃完鸡肾当然要吃鸡肝。
猪肝讲究一个软嫩,鸡肝却大可不必。
不管是鸡肝、鸭肝还是鹅肝,作为禽类的肝脏,口感多少类似。
稍微煮硬一点,初入口的时候微硬,却很快就会在口水的作用下变软、融化,倒是有些像巧克力似的。
尤其是从硬到软,然后融化的这种特殊口感,很容易让人印象深刻。
这时候,再喝上一口白酒。
简直美滴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