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南说:“一般情况下,人家来杀你,你反击中杀死对方,属于正当防卫,无罪。如果对方是要坚决把你往死里打,没把你打死时终止了,你却继续反击,把别人打死了,你有可能无罪,也有可能属于防卫过当,轻罪。当然,要看具体情况,法律上都有构成要件的,我给你讲不清,这种事还是要问法官和法律的。”
赵青梅问这些话,肯定是有目的的,因为她知道,姚顺发对她报复没有成功,他绝不会放过她,以后可能还会有行动。她现在就想知道,什么是正当防卫,什么是防卫过当,什么是有罪,什么是无罪,什么是轻罪。只有了解了这些情况后,她将来在应付姚顺发的报复行动中,才能掌握住一定的限度。不过,现场的情况瞬息万变,有些防卫限度是不好掌握的。
司马南询问赵青梅:“玫瑰小姐,你怎么跑到玄武门内跟一个歹徒武斗啊?”
赵青梅说:“司队,不是我要跑来跟人武斗,是正在逃跑状态下的姚顺发跟我约战的,但我来了以后,姚顺发的影子都没见,是他派了一个据说是很能打的社会上的混混来跟我打的。”
说完,赵青梅就从身上掏出那张纸条递给司马南。
赵青梅说:“姚顺发派来袭击我的是一个全身穿着黑色衣服的黑衣男。”
司马南看后就明白了。再听赵青梅叙述事情经过,就觉得那个姚顺发太狡猾了,自己藏在暗处随时可进可退,他却雇了个凶徒黑衣男,对赵青梅击杀。
司马南就用步话机询问追击黑衣男的刑警:“七号七号,请回话,追上凶徒没有?”
那个被司马南称为七号的刑警回答道:“七号报告,凶徒的血迹到了玄武门外三四百米处突然消失了,四处搜寻,都没有血迹,怎么办?”
司马南说:“估计凶徒迅速处理了伤口,或者坐上什么交通工具逃走了。七号,命令你通知警犬队派遣警犬增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