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凶手既是害人者又是被害者!1999年桂林陈宏剌杀丈夫案

李继德被打伤住院后,陈宏试图以用心护理来打动他的心。然而,一个传呼就将他“勾”走了,也“勾”走了陈宏的最后一线希望。

一个个夜里,生理和心理的双重伤痛,令陈宏无法入眠。她越想越不是滋味,对这个家、对他爱得那么无私,为了这个家、为了他,吃尽了苦头,尽了最大努力,要崽也为他生了,他怎能无缘无故将自己打入“冷宫”,他倒自由自在、潇潇洒洒在外玩女人。想到这,陈宏恨得咬牙切齿,决定亲自上桂林找他了结这事。

5月3日晚8时,陈宏从白沙镇搭车到桂林,她听丈夫的朋友说过,李继德和阿华租住在桂林市某居民小区49号。下车后,陈宏没有直接去找丈夫,她想,叫派出所干警一起去抓他们,一来好好地整治他们这对男女,,以解心头之恨;二来以后告他们好有证据;三来公安对他们作罚款处理后,给她举报一些奖金或者回扣,日后到法院告他或到法院离婚就有诉讼费了。

她拿定主意,找到附近的派出所,陈宏把来意讲完后,值班民警说,这事管是该管,但不属于他们所管的辖区,叫她找相邻的另一个派出所。

陈宏按照民警所指的方向,又找到那家派出所,还没等陈宏讲完,值班人员接过话说:“你老公愿意和那个女的在一起,我们也没办法,这种事多的是。”他们叫她向妇联反映。

快晚上10点了,到哪里去找妇联,陈宏决定直接去找丈夫解决。

敲开49号的门,李继德、阿华和几个朋友正在打牌,还有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也在场。

“阿德,你要想好好过日子,就和我回家,或者每月给200元钱抚养三个孩子;要不想过日子,也回去和我办理离婚手续。”陈宏强按住心中的怒火,讲明来意。

“我忙得很,没有时间回去。”李继德轻描淡写地回答。

“你这个没良心的,放着家里两三个小孩不养,在外面养女人。”陈宏越讲越气,竟骂起来。

谈话始终弥漫着硝烟。

争吵到伤心处,陈宏恨恨地打了李继德一巴掌,进而双方扭打起来。李继德抓住陈宏的头发,将其推出门外,这时少年也上来帮李继德一起打她,边打边骂:“我打死你,看你还骂不骂我妈。”

阿华跟在后面喊叫:“阿弟,打死这个贱女人。”

在房东的干预下,他们打打吵吵到楼下的公路边。阿华拿起一根木棍冲到陈宏身边就朝头部打过来,陈宏躲后说:“你们不要管,这是我和老公之间的事。”

阿华哪听她这些,抡起木棒继续追打,被李继德拦住抢下。

“阿德爱的是我,不是你。我叫他不跟你离婚,拖也要拖死你……走,回去睡觉,不要理她。”阿华边说边走到李继德身边,搂着李就往回去。

“要睡觉我和你们一起去,三人睡在一起都好。”陈宏急了。

“我和别人儿个睡在一起,也不和你这个贱女人睡。”阿华故意气她。

陈宏气得昏昏沉沉,脑海里不断浮现丈夫与那女人在一起的场面,那10多年的如烟往事一齐涌上心,多年来心里积淤的“底火”在陈宏心中愈烧愈烈。她快步冲到李继德面前,从提包里掏出卡刀,对准丈夫的腹部刺去,一刀、二刀……

丈夫躺在鲜红的血泊中,陈宏突然从噩梦中惊醒,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什么,吓得哭叫起来,一边用电话拨通了“110”,一边喊阿华一起将李继德扶上车送到南溪山医院抢救。

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检查,李继德腹、胸、腿等处被刺10余刀。

她确是这个家庭悲剧的受害者,值得同情。她13岁的大女儿在给法官叔叔的信中写道:“ 我妈虽然犯了法,但都是在受尽耻辱、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干出这种蠢事。法官叔叔,当你们了解到这些时,你们难道不觉得我妈妈过得很苦吗?难道不值得同情吗?我求求你们放过我妈吧!她是无罪的!”

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陈宏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李继德长期与她人非法同居,案发时又与情妇对陈宏侮辱、推打,对该案的发生有重大过错,依法判处陈宏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陈宏接到判决书后,表示服判,没有提出上诉。

被害人李继德在悲剧中扮演了一个众人唾骂的丑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