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不可能,一对夫妻因为某些原因不得不分开,他们各自带走了一双人中的一个。为了让儿女们长大后可以相认,他们在两个孩子身上留了一模一样的纹身,又在纹身上施加了某种手段让其他人无法仿制也不能抹除。这听起来难道不合理吗,我觉得这是最合理的解释。”卡特抱着胳膊分析道。
不合理吗?不,这很合理,合理到我一时间找不出任何反驳的理由和说法。我和林恩身上的纹身都一定是同源的,因为世界上不可能有这样的巧合,这只能是故意为之。
“林恩,你说过,你是在一九八六年的初冬被捡到送去福利院的,对吗。”没等我们说话,卡特就转向林恩问道。
“是的,福利院的院长当年是这么告诉我养母的,而且前几天在京城时,芬姐也是这么说的。”林恩回答道。
卡特又转向我问到,“那么你被收养是什么时候。”
“深冬,那天是三九,也是一九八六年。”我说。
卡特两手一拍,说道;“那就对了,一个是初冬,一个是深冬,同样是一九八六年,他们先把林恩留在了京城,然后带着你来到北方,最终把你丢弃在了这里。”
“你刚才不是说他们一人带走了一个吗,现在怎么又成了两人一起了。”我说道。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他们也有可能是一个带着林恩留在了京城,一个带着你北上来了这里。”卡特辩解道。
“可那他们为什么这样做?”林恩不解道。
“可能是···,但是后来···。”
卡特一时语塞,但随即挥着手嚷道,“我怎么会知道他们怎么想的,我说只是可能,可能。但不管怎么说这也不影响你们有着相同的父母这件事。”
显然,此时卡特已经把我和林恩的关系定了性,我们就是一奶同胞。我和林恩也不再说话了,我们似乎也都默默的接受了卡特的这种说法。
“其实想要验证很简单,去做个DNA检测,有没有血缘关系一检测不就知道了吗。”突然,卡特提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