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暗夜沉冤:滕兴善的十五年

1989年的湖南,春意正浓,万物复苏。然而,在麻阳县的一隅,却笼罩着一层阴霾。一个无辜的男人,滕兴善,即将被推向命运的深渊。

1月28日,湖南省的死刑执行场上,滕兴善高声呼喊着自己的冤屈,他的声音在寒风中颤抖,却无人理会。一声枪响,他的生命戛然而止,留下的只有无尽的遗憾和未解的谜团。

与此同时,在麻阳县公安局内,一群警察正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他们以为已经成功破获了一起震惊全县的杀人碎尸案。然而,他们并不知道,真正的凶手仍然逍遥法外,而滕兴善则成了替罪羊。

时间回溯到1987年4月的一个清晨,一位老人在散步时意外发现了一个蛇皮袋子,里面竟然是一条惨白的人腿。惊恐之余,他迅速报了警。麻阳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勘查。经过仔细搜寻,警方在河边共发现了六个尸块。由于尸体已经高度腐败,无法辨认身份,警方只能根据失踪人口进行排查。

很快,一个名叫石小荣的女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她在一个月前突然失踪,且没有留下任何线索。石小荣的姐姐在得知消息后,赶到麻阳县认尸。根据尸体特征和石小荣姐姐的描述,警方初步认定受害者就是石小荣。

为了尽快破案,麻阳县警方成立了“4.27”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全力侦破。由于受害者被分尸,手法专业,警方初步判断凶手可能是医生或屠户。经过对石小荣失踪期间出入“广场旅社”的屠户进行排查,滕兴善逐渐浮出水面。

滕兴善是一个普通的屠户,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