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好身高一米六五左右,体重还不过百,人可以说的上是很瘦了。
此时,她一下子跳到了自行车上,对于林建国来说,这点重量,也算不上是什么。
方好见此时黑灯瞎火的,在一想到自己的脚,正在遭受着酷刑,想了想,直接一抬脚,就将自己的脚上穿着的鞋,给脱了下来。
然后,将两只鞋的鞋带,给系在一起,省的再丢上一只,那样的话,她的鞋可就算是废掉了。
然后,她又将刚刚系好的鞋带子扯了扯,见她打的结足够结实以后,这才将两只鞋递给了林建国。
“给你,你把鞋放在车把手上,省的还得拎着,还怪重的。”
而且,这鞋底都不知道走过多少的路了,上面泥沙什么都有,万一蹭在了衣服上,那多脏啊!
所以,放在车把手上,就是最正确的。
反正这黑灯瞎火的,也没人能看到她光着脚,也不怕被人笑话。
其实,若是被人给看到了,方好也是毫不在乎的。
以前,她太奶奶还活着的时候,整天干这个干那个的,就怕哪里做错了,惹得邻里邻居什么的笑话她。
方好都是重来一辈子的人了,她觉得,这无论是做什么,还都得是随心所欲比较好,这个怕那个也怕的,累都累死了。
人就活这么一次,当然除了她以外,她活了整整两次。
当然是要过的舒服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