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将军许国

不过,照常练兵归照常练兵,但也确实没之前那么拼命了。

毕竟,不是谁都会为个飘渺的希望!也真能竭尽全力去做准备。

那样也好!苦训一个多月,正好可以适当松驰下养养膘。毕竟,万一要是真有战斗要打?那也一定是苦战恶战!而真刀真枪苦战对人的体能消耗,那可是倍于任何训练。

二十三日,大军才到达王九营地这边。

别看两天才走五十里?对于孱弱卫所兵而言,负重步行运输的他们,已算得上一场高强度拉练!前面还有两三百里,宁愿开始慢点让这些人逐渐适应,才是老成之举。

大军的营寨还未扎好,一直守着的王九便被传见。

第一个传见他的,却是王九最不想见的韩擎宇。

尼玛!前两次总共耗了他一万两,又还都本来就是战功赫赫!却加起来才当了个副千户。

这官做得太贵!

那还算好!毕竟,他王九也等于是花钱买了官当。从五品呢,也该相当于后世的副市长吧?

可是这次,范冰晶又花了五千两!而这钱王九肯定会自己掏。问题是这姓韩的收钱后,却激烈要让他王九去当前锋!还好他没办成……

五千两啊,按工资换算可相当于近两千万!可平价买多少甲胄兵器?又可养活多少士兵?

就这样扔水里了……

小主,

阉货挤出点歉意!

说不是他不尽力,是羊搞那厮太霸道!使如此人才如此精兵浪费着,却不能在前锋白捡功劳!实在是可惜。要不?你还这么小,来得及!现在去宫里,保证是千总起步……

阉货实在可恶!若冰晶听了?不让你十倍退钱才怪!从韩擎宇那里出来后的王九,恨恨的想着。

第二个传见的是兵备道曹旦。纤尘不染的营帐中,最让王九震惊的是两个清秀的书僮!因为其中一个他见过,就是来给他说媒的那次……

大军出征,曹旦虽是手不能提、腿跑不动的文官?但作为兵备道,随军出征倒也说得过去。

毕竟,钱粮甲胄军械有多烂?火炮火枪火药有多缺?没人比他更清楚!而东路军中哪儿可吹牛逼,哪里又该扯卵弹?也没人能有他专业。

可是,大军与建奴打仗,他却当成了携美旅游度蜜月!还是一挑俩?这又是谁了给他勇气?

东拉西扯几句,王九心中的迷团终于渐渐掲开。

还是以前那个女的……

“曹大人自幼熟读圣贤书,虽握不了刀提不起剑,却修了股堂堂的浩然之气!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是曹大人矢志不渝的追求。”

懂了,这女的毫不客气!是说这货除吹牛外狗屁不通。

“主动赴辽参军事,日夜操劳报君恩!大军浩浩出征,曹大人想我煌煌大明军威之盛!剪灭建奴只在旦夕之间,见证这一壮举!实为人生大幸…”

是了,狗屁不通的曹旦当然得随军出征!好把军功全收入囊中。

“然而,曹大人一路眼观士卒之饥馑,兵刄之朽缺!不由黯然神伤、恻隐之心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