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片北林肥沃的土地上,普通的麦田产量不过是区区两三石,而这里的地产,竟实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十倍丰收!这样的奇迹,仿佛在诉说着这片土地的神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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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蒙放声大笑,周围的校尉们激动得纷纷赞叹:“百户英明,当世神农再世!”
“能跟随百户,哪怕是做牛做马,也是心甘情愿,欣喜若狂……”
正当众人沉浸在喜悦之中时,一声清亮的啸声划破了天际,打断了他们的欢呼声。
张信眼眶泛红,激动得热泪盈眶,双手高举,放声大喊:“小洁……我终于做到了……这些日子的辛勤付出,终于没有白费,真的没有白费啊……”
他突然跪倒在泥泞的土地上,泪水纵横,肩膀颤抖着。
“要不要请大夫来?”林蒙关切地问道。
此刻,他突然觉得张信在自己心中的地位提高了。这位公子哥出身的百户,竟然甘心放弃繁华,投身农田,甚至为此与家人决裂,日以继夜地劳作。这份执着,这份对屯田事业的热爱,让他深感敬佩。
其实,番薯固然重要,但林蒙作为一个穿越者,能认识到番薯的价值,本身就是一个奇迹。然而,如果没有一个像张信这样精干、将屯田事业视为生命的人,或许三五年的时间,都难以取得如此丰硕的成果。
许多事情,即使方向正确,也未必能成功。成败在于人心,在于是否愿意用心去做。
看着张信悲痛地在泥地里打滚,林蒙心里既感动又心疼。
张信哭过之后,咬了咬牙,坚定地说:“我没事,咱们继续挖,今天一定要把这一亩地的红薯全部挖出来!”
是的,计算固然重要,但最终收成多少,还需亲自将红薯一颗颗从土壤中挖掘出来。
看着张信重新振作起来,众人毫不犹豫地开始挖掘红薯。
他们小心翼翼,生怕伤害到这些珍贵的红薯。每一棵红薯都凝聚着他们的心血,怎能轻易伤害?
片刻功夫,许多人的双手已变得污浊不堪。
张信的眼中布满了血丝,曾经的白皙肌肤,如今早已与普通农夫无异。那曾经俊秀挺拔的身姿,如今已被宽大的鱼服、银腰带、刀剑所束缚。但自从投身屯田事业,这些华丽的服饰和武器,都成了他们务农的累赘。
渐渐地,众人开始换上短装,穿马裤,布鞋,不再拘泥于外表。因为在这片土地上,他们追求的是内心的富足,而非外表的华丽。
张信的形象,宛如一幅粗犷的油画,他挥洒自如地捋起袖管,露出那双经过岁月洗礼、布满老茧的胳膊。脚下是笔挺的马裤,膝盖处的裤脚早已沾满了泥泞,一双布鞋泥迹斑斑,记录着他辛勤的足迹。曾经保养得如同艺术品般修长的指甲,如今却磨砺得参差不齐,失去了往日的风采。
即便烈日当空,天气却并不酷热。然而,这群勇猛的“土耗子”们,却是汗流浃背,挥洒着辛勤的汗水。他们人数众多,仅用不到两个时辰,就将一亩地的番薯收获殆尽。
“二十六石,绝无误差!”
林蒙眼中闪烁着自豪的光芒,他凝视着那田埂上堆积如山的番薯,胸有成竹地说:“派人去报喜吧,去户部报喜!让这喜讯传遍大街小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