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专利法欺负中国公司,实际上,历史上有个专利流氓注册汽车专利,一开始试图靠着这个专利,勒索整个汽车行业。一开始,美国的汽车巨头都被吓住了,被迫向其付钱,但最终结果是,这个专利被判无效。
有了这个案例之后,汽车不同零件和具体的设计,可以注册无数个专利,这些专利会受到保护。但是,汽车这个概念,不会收到专利保护。试图靠着某个发明,垄断一个行业,这是不现实的。
目前,函数计算器市场已经有很多款,RB、美国、欧洲一堆的厂商都在生产。
任何公司都没办法靠着专利去阻止对手,生产类似的产品。只要对手的产品是重新设计外观,并且,电路图和源代码是不同的,即可绕开专利。
而刘伟正的函数计算器就是如此,无论是电路的设计,还是外观设计,甚至里面的代码程序,都是百分之百的“原创”。并且,具体的设计,都申请了专利。这样,他不仅不会侵犯任何公司和个人的专利,而且,别人如果抄袭他的设计,可以理直气壮的起诉。
1979年10月9日。
大江出版社的经营渐渐进入正轨,《斗破苍穹》第一集也完成了从审核校对到出版印刷的整个流程。
整个过程在刘森看来,效率已经很高了,半个月时间,把稿子变成铅字印刷的正规出版物,至少跟大6的出版行业比,效率已经算是高的惊人。但这对于快节奏的香江而言,已经算很慢的了。
7o年代~8o年代的香江节奏有多快?一部电影,赶工可以一星期就拍完,一个月内上映。
香江电视剧,也是一样的边拍边播。预先拍开头几集播放试水,如果电视剧火了,那就会拉长剧情,拍个七八十集一百多集再说。
如果收视率一般,电视剧也就会草草结束,避免浪费资金和人力物力。
试想一下,那些热播剧,几乎是日播,每天拍一集播放一集。这种制作效率,何等的惊人!
出版一本书,磨磨唧唧的准备了半个月,在此时的香江已经算是相当的慢节奏了!
《斗破苍穹》第一集总共有6.5万字,第一次印刷3ooo本,一共支付给印刷公司9ooo元费用,分摊到每本书的印刷成本是港币3块钱。
而在刘森的坚持之下,每本书的定价标在港币五块钱。而且,批价暂定为港币4块钱,让利给零售渠道每本书1块钱的利润空间,以此来吸引零售书店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