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不信,都是您的事情了。”他笑着,眼底满满都是对我的不屑,“还有事情吗?没有的话,就请走吧。”
“康赛德。”我叫住了他,他回头,冲我挑了一下眉,“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在想,下一次叫你的名字的时候,会是在什么地方。”
他没有说话,依旧回了我一个微笑,可这次的微笑里,全是恨。
我离开了面包店,走在街上,都说午夜不能在街上溜达,容易碰见撒旦的眼睛。我倒是真想现在就碰上,看看它们到底是些什么东西。
很可惜,我今晚被幸运女神眷顾了,没有碰到那些东西,安全地回到了诊所。
陈歌睡着了,我悄悄地进了被窝,却摸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我打开灯,是一把刀。
我没发出声音,抽走了刀,丢在桌子上。而我的手上,却沾满了血液。
可刀上,床单上,没有任何血迹。
我的眼睛传来一阵剧痛!
我捂住眼睛,一屁股坐到地上,我这才反应过来,我没有戴米托什给我的眼镜!该死的!我穿防护服的时候嫌麻烦,就摘下来了,没想到竟然忘记戴!
在哪!妈的到底在哪!
我发疯一样地在衣服里翻找着眼镜,可是怎么也找不到,我一个转身碰倒了桌上的水壶,巨大的声响让陈歌顿时清醒。
“江哥!江哥!”他跑下床抱住我,“你怎么了!”
“眼镜!眼镜!”
他反应过来,帮着我一起找。“我去下面找,你等我!”
我在地上痛苦地蜷曲着,像只虫子一样,蜷缩着身体,好像要把自己的大腿顶入自己的胸腔里才好。
“咚咚咚!”是敲门的声音。
陈歌打开了门,是康赛德,“我想,这是他的吧?”他把一副单边眼镜递给陈歌。
陈歌接过眼镜,反复的看了看,康赛德冷哼一声,说:“我还不至于在这上面动手脚,况且,我没有任何作案动机。”
“谢了。”陈歌关上门,跑上楼给我戴上眼镜。
一戴上眼镜,身上的痛苦全部消散了,好像刚才经历的一切,全都是一场梦一样。
“陈歌……”我拉住他的袖子。
“怎么了?”
“红发党……”我深呼吸了好几次,“还记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