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下楼,就看见对面两个看报纸交头接耳的便衣。
我这一趟出来,也不是单纯为了买内衣的,我问了陈歌蔷薇家的地址,打算买完之后绕个路去看看。
蔷薇上班的服装店还开着,我往里看了一眼,蔷薇并不在。
我在另一家店里买了内衣,想着桃瑞丝没衣服穿,又买了两身衣服给他,还有陈歌和我的。
他不是说我的洗漱用品不好用吗?行,我给他买新的。你要问我哪来的钱,当然是把谢南尔给我的表卖了。
当初有多清高,现在就有多打脸。
果然啊,到哪都是需要硬通货。
蔷薇家楼下倒没有什么可疑的人,我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上了楼,陈歌还把钥匙复刻了一把。
钥匙插进门里,往右一转,开了门。
蔷薇家里和陈歌说的一样,很干净,我脱了鞋,踩在地板上,朝浴室走去。果然在镜子上看见那行小字,抱歉。
我又进了卧室,“对不起了。”打开了她的衣柜门,没翻到什么有用的线索,倒是翻出一个带锁的盒子。
我用头上的发夹打开了锁,里面是一本很厚的日记本。第一页是1974年,前面都是些她在老家读书的日子,没什么稀奇的。从1978年开始,就是她独自逃到柏林那一年,日记终于发生了变化。
她在那一年就认识了埃尔文。
埃尔文是那个修女的养子,和她一样是个孤儿,被修女捡到养在身边。日记的语言很细腻,蔷薇对埃尔文的感情也从单纯的哥哥发生了变化。
最后面,是一张合照。
“桃瑞丝?”
不,不是他。桃瑞丝是棕色头发,照片上的男生是金色头发,但是他们的瞳色都是浅蓝色。
照片的背后还有一句话,蔷薇和埃尔文。
那桃瑞丝是谁?
也许他就是埃尔文,只是染了头发。
那也对不上,埃尔文是警察,桃瑞丝是报社人员。
还没等我缓过神,就听见门锁一阵转动,我慌了神,把盒子里的东西放好,抱着盒子躲在了床底下。
是蔷薇!
她回来了!
她看见门口的东西和一双男鞋,立刻意识到家里进人了,果断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防身。
她朝卧室里走来,那双脚就停在我面前,要是她低下头,就一定能看见床下还有一双眼睛。
随后,她坐在床上开始打电话。
声音不对。
不是蔷薇!
她翻了个身,我从床下爬了出来,从背后掐住她的脖子,她大叫一声,手机被我夺走,“喂?”
“江舟?”
“蔷薇?”
“嘟——”电话被挂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