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英国将以十五年为期,彻底实现把香港归还给华夏。
三、法国接受黄金半岛的现状。
四、英法两国愿意积极促成澳门的回归。
五、英法两国对于华夏与沙俄之间的领土纠纷,秉持中立态度,绝不偏倚。
六、在远东和中亚地区,英法两国将充分尊重华夏的利益关切,并在这些地区发生事务纠纷时,尽可能的考虑华夏的意见,予以必要的协调。
英法两国以这些承诺为条件,就此终结了华英之间从前的同盟关系,同时换得了华夏在一些国际事务上对英法的相关保障,主要包括:
一、华夏愿意维护英法两国在东方的既得商业利益,维持地区原有的国际秩序。
二、华夏保证,如果发生战争,将对处在协约国集团阵营中的国家,至少保持善意的中立。
三、只要沙俄能够坚持在协约国的阵营当中,华夏便不主动破坏《华俄停战协定》。
《关于东方国际事务的协定》签订生效之后,让英法两国皆如释重负,在解决了东方的顾念之后,终于可以全力以赴的投入到欧洲方向的竞争当中。
虽说仍有一些声音在质疑,是否仅凭此一纸协定,便能约束住日益强大起来的华夏,并遏制其随着国力的增长,可能会不断膨胀的野心。
可两国的执政者们却对此信心十足,而且在他们看来,即便华夏未能遵守约定,英国的手中至少还有日本这个新盟友,可以用做牵制华夏的新帮手。
若说这日本,算是在华夏快速崛起的过程中,最为感到矛盾的国家了。
一方面,在日本的国内有一部分人,对华夏的发展也是深感振奋,认为华日两国可以互相借力,共同前行,因此更应该深化与华夏的友好关系。
另一方面,许多日本的军政藩阀,对于华夏充满了艳羡和嫉妒,并且越来越觉得日渐强大的华夏会阻碍日本的扩张发展,还会形成严重的威胁,需要竭力寻找对抗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