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一个满脸胡茬的糙汉子冲了过来,远远就飞起一脚踹在男人单薄的后腰处。
书生体格的男人连惨叫还来不及,就被踹飞两米多远,一摞书撇进水坑,野菜撒了一地。
糙汉子一下子骑到他身上,扬起蒲扇大的巴掌,没头没脸的扇着,一边扇一边骂。
“敢欺负我闺女,敢欺负我闺女……”
男人抱头不是遮脸也不是,腰间疼的快要失去知觉,只好告饶道:“小霞烧了我的书,我……我只是说她两句,绝没有喝骂……”
糙汉子如何听得进去这些,大手又拧向书呆子的耳朵,生生将男人揪了起来,怒道:“去向我闺女鞠躬道歉!”
说罢,就这么大刺刺的揪着男人耳朵向村庄走去。
而那三十岁的破落书生,则只能迁就着佝偻身子不停求着饶。
……
春夏秋冬。
似这样的一幕幕,好像永远不会停止的轮回着。
仿佛这个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也考不上大学的书呆子成了村里永恒的笑话。
而这其中,他又是小霞一家最得意的保留节目。
两家离得不远,小霞一家高不高兴就要对男人呵斥两句,踢一脚擂两拳更是家常便饭,就连家里小孩子,也会嬉笑着啐上两口。
而这一切,
直到那一天的早晨,
全部戛然而止。
晨曦薄雾之中,
窝囊一辈子的男人露出从未有过的坚定,这是他人生最后一次进考场。
他这次带了两杆笔,一杆是揣在怀里的精神病诊断书,是他撒泼打滚吃屎喝尿换来的;
另一杆笔则是一把剁骨砍刀,长一尺三,宽六寸,厚一指,他卖了全部家当才买来。
考场就在不远处,那个让他承受一辈子委屈的红砖院墙——小霞的家。
他考了许多年大学,始终不能如愿得中,而这一次,他决定要彻底的考一个高分。
匹夫一怒,血溅五步。
七口之家,满门皆屠!
……
“小神仙……我……我能不能先挖了这个恶魔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