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雷过天晴

到最后,戈登更是直接把轰龙的脑袋也砍了下来,用绳子拖着走。

——轰龙颚骨似乎是制作轰大剑的主材,可不能放过。

麒麟的雷角也被猪扒找到,捡了起来,一同被它收集起来的,还有一些战斗过程中掉落的鬃毛,尾毛之类。

这些毛发在夜幕下闪耀着莹莹的白光,还有细小的电弧闪耀其上,倒也不难找。

猪扒仔仔细细地把他们战斗过的区域翻了一遍,确保没有一根毛发被漏掉。

这可都是古龙种素材!

哪怕不用来制作装备,卖给东多鲁玛的那些收藏家,也绝对能卖出天价。

但满载而归的一人一猫回到波凯村时。

迎接他们的,是村民们自发举办的宴会。

村子中央的小广场上,巨大的篝火被点亮,驱散了雪山地带夜间的严寒。

轰龙巨大的头颅就摆在篝火旁,供大家观赏。

村中的小孩子们似乎把这当作了试胆用的工具,谁要是连碰都不敢碰,就是“胆小鬼”,谁要是敢把脑袋放进那张布满利齿的血盆大口,就是“英雄”!

以后玩猎人游戏的时候,“英雄”就是扮猎人都那个,“胆小鬼”就是扮怪物的那个,下场凄惨……

此情此景让戈登不由回想起小时候,他就总是当猎人的那个。

当哈雅塔搀扶着身上缠满绷带的亚摩斯来到小广场上时,所有人都欢呼起来。

戈登连忙起身,准备帮忙扶着亚摩斯坐下。

亚摩斯笑着摆了摆手,“没事,我还没那么脆弱。”

哈雅塔在一旁滴咕道:“医师说,您的肾脏可差一点就被挑穿了,您也快五十岁了,是不是该考虑退休了?”

“呃,这个先不提。”

面对哈雅塔的唠叨,亚摩斯干笑着转移了话题,“对了,素材捡回来了没,有机会入手幻兽麒麟素材的机会可不多。”

“捡回来了喵!”猪扒献宝似的取出了麒麟的雷角,以及那些始终闪烁着电光的鬃毛尾毛。

戈登打算把这些素材交给亚摩斯,毕竟后者才是出力最大的那一位。

亚摩斯却笑着拒绝了,“我用不上这些,雷角戈登你收着吧,这东西非常珍贵,以后或许会派上用场。

不过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能把麒麟的雷尾,哦,就是那些带电的尾毛,让给哈雅塔两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