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三章 文笔不行啊

贝尔纳村,蓝天白云。

整个人都显得脏兮兮的戈登,从空艇上冲下来。

这半个月来,他的心思一直沉浸在对“勇气”的体悟上。

眼下终于有所成果,放松下心神,才突然意识到,自己一直就没清理过装备,身上这套贝尔纳防具都已经臭了。

也难怪猪扒一直捏着鼻子,离他远远的。

一路跑回小屋去,好好洗了个澡,那身湖满血污的贝尔纳防具被他脱下来,和破破烂烂的贝尔纳大剑堆在一起。

晚点儿还给首席研究员他们去。

看着那堆蚊蝇围着乱飞的玩意儿,戈登不由咧咧嘴,他的脑海中已经浮现出首席研究员满脸嫌弃的场景。

这套装备大概率会被直接废弃掉,不过对方应该还不至于让他赔钱,那一大堆的大怪鸟素材,也早就够赔的了。

好好刷洗一番过后,戈登换上了一身干净衬衣,坐到书桌前。

他打算休息两天,把这段日子以来的修行体会好好整理总结,记录下来,然后再进入下阶段的实战修行。

展开一卷崭新的羊皮纸,又轻手轻脚地捏起一根羽毛笔,沾了点墨水,戈登开始思考该如何下笔。

直到墨水都滴到纸张上了,他都没能想出来,这第一句话该怎么写。

把羽毛笔插回墨水瓶里,看了眼自己布满老茧与伤疤的粗糙大手,戈登苦恼地挠了挠头。

普通人抬都抬不起来的沉重大剑,在这双手掌间轻巧得和羽毛笔似的,但若是真捏上了羽毛笔,只是小心控制力道不把笔杆捏断,就已经耗费了他大部分的精力。

他不是文盲,甚至挺喜欢阅读的,但真不擅长写作。

或许应该像伯纳前辈那样,东一锤西一锤想到什么写什么?

这不是给后来的阅读者增添难度么......

“猪扒,要不我跟你说,你来帮我写?”戈登期待地看向一旁舔舐清理毛发的猪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