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风也无晴,天阴沉沉的,乌云汇聚,似乎在酝酿着什么。
象牙山也罕见的风平浪静了,一切仿佛又变得和谐起来。
刘二彪从镇上抱来一条土狗,取名旺财。巴掌大的土狗,全身乌黑,没有一丝杂毛。
他最近又招了两个人,将宋晓峰换了下来,这家伙实在不适合在城里混,因为他是个路痴,巴掌大的开原,找不到地址不说,还经常性的迷路。
连续找了他两次,刘二彪就彻底放弃了。
宋晓峰一脸委屈的跑回来,对着刘二彪倾诉:“老板,我被人欺负了!那…那谢小梅太欺负人啦她!”
到底是什么样的委屈,让一个大男人哭成这样?还是谢小梅干了什么惨绝人寰,壕无人性的事情?
刘二彪不想问,也懒得去问。
看着两手空空的宋晓峰问:“盆子呢?”
“被谢小梅扔了,嗯……呜……”
那谢小梅真的就不是个人了,那可是宋晓峰吃饭的家伙。
你看,把孩子委屈的。
“成,一会儿我去给你讨回一个公道。”
宋晓峰蹲在地上哭着,地上的旺财也在呜咽,一人一狗就这么相互对峙。
刘二彪离了家,到了谢大脚商店。
“你怎么来了,要点啥?”
谢大脚很开心,因为刘二彪和谢小梅的事终于有了眉目,她刚刚打过电话,谢小梅父亲似乎很满意,刘二彪隔三差五的跑,让老两口已经认定了这个女婿。
“有碗吗?”
看着谢大脚茫然,刘二彪又补充道:“人吃饭的碗!”
“没有,你要买得到镇上去,我这就一食杂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