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确实有这么回事。”君莎回忆道。
“在接到焚尸案的报案之前,警察局就出动了多组人员去调解训练师之间的纠纷。这些派遣出去的警员在路上又接连碰到恶意对战中的训练师,最后迟迟无法收队,间接导致了抓捕嫌犯时人手不够,差点让酷豹和犯人逃出医院。”
“接下来,我就分享一下我穿着警用外套在办公室里闲逛时得来的情报吧。”雨果背靠楼梯扶手,右手竖起食指,“女混混已经坦白了的杀人动机。”
“这个我也有听说,似乎她从哪里得知那个大学生是个对宝可梦非常恶劣的人,会对自己的宝可梦施以严重的暴力,不知怎么的,她认定了自己换过去的酷豹已经遭到了毒手……这才对大学生产生了杀意。”君莎努力回忆着案件的后续。
“是从交换活动的主办方那里得知的。”侦探立刻用听来的情报补充道,“主办方给她发了短信,告诉混混她的交换对象其实是一个危险的虐待宝可梦分子。与此同时,混混的手机收到了陌生用户发来的几张血肉模糊的酷豹照片,这让她完全相信了酷豹此时的状况,一回家就开始愤怒地准备谋杀了。”
“真是可怕的起因啊,呃,等等……混混不是已经决定跟别人交换酷豹了吗?就算关心原来的搭档,她也未必会愤怒到直接出手杀人啊。”君莎突然发现了已经破解的案件中的一个疑点。
“这个啊。”侦探摆摆手。“虽然不是重点,不过我倒可以解释一下。算是破解焚尸案的副产品。”
君莎洗耳恭听。
“虽然犯人的穿搭风格有些乱来,不过从她前卫的衣着来看,这个没有正经收入的混混手头却十分宽裕——”
没有工作却手头宽裕,在加上她那堪称本格主义的不良外表……
“根据我的推理,这个混混之所以衣食无忧,是因为她频繁地用自己的酷豹与他人交换,并通过这种方式谋取利益。每当交换完成的几天之后,她就会以‘思念原来的精灵’作为理由,把酷豹从对方手里换回来。而被换了精灵的人的家中财物则会在这几天中不知不觉地减少一点。”
“你是说女混混频繁地利用交换精灵给酷豹创造偷窃机会?”
“非常聪明。”雨果满意地点头,“因此她才会对酷豹有这么深的感情,也唯有这种原因,才会使她把自己仅有的一只宝可梦送去交换。”
他们不止是主仆关系,更是长期犯罪的同伙。
“我不知道这件事,就说明混混大概在审讯中把这件事拼命隐瞒下来了吧……”想起血腥案件背后不堪的起因,君莎的情绪不仅低落下来,“瞒着不说会让她减少些刑期吗?”
“我想不会,这种程度的连环盗窃累加的刑期不会超过一年。”
雨果的回答既专业又毫不留情。
“我想她可能是为了在自己坐牢的这段时间,让犯下过盗窃之罪的酷豹有个稍微清白点的身份被人领养。”
雨果推理道,然后不解风情地向眼前的警察进谏:“君莎小姐,我们绝不能让这种简历欺诈发生,等回头你就把情况报告给长官吧。”
“才不咧,做这种事会被同事私下说成没人情味的。”
“飞云市啊,我终于知道你为何如此浑浊不堪……”侦探假装惋惜,演技浮夸地望向窗外,却没有强硬地表示反对。
警局灯火通明,与外面夜幕中酝酿的罪恶相比,这种道德层面的权衡显得是那么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