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她直接打车回来了。
名媛就是这样,不是什么时候都能找到钟意的,也不是什么时候都有派对。
虽然她昨晚使用了浑身解数,但还是没有办法。
她看到陈莹莹起来了,顿时问道:“去健身房?”
“是啊。”
陈莹莹赶忙给自己化妆打扮。
看着镜子里美美的自己,感觉很满意。
她越来越重视这些了,只有自己更漂亮,秦朗才会对她痴迷。
王欣然没有说昨晚的见闻,而是说道:“最近有没有换风格?”
“什么?”
陈莹莹有些不理解。
只见王欣然语重心长地说道:“女人想要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变成百变魔女。”
“说不定你可以试下其他风格,说不定秦朗喜欢呢?”
陈莹莹没有去多想为什么好闺蜜会这么说。
她只是觉得有道理。
总是一身瑜伽装,说不定秦朗早就看腻了。
所以,她接受了好闺蜜的建议,然后问道:“那你觉得我该换什么风格?”
王欣然想到了甄千琴的哥特风,至少秦朗是很喜欢的。
但是想想,陈莹莹又不适合这种风格。
陈莹莹越来越端庄大气了,而且她本身就属于很有气质的那种。
所以,王欣然说道:“要不走贵妇风?”
“这样也能让秦朗有面子。”
陈莹莹有些苦恼。
这些都是要风格,气质的。
有时候气质不搭,穿上去就是不伦不类了。
所以,陈莹莹也只能考虑一下。
想要百变可不是这么容易的。
……
秦朗则没有直接回去。
他送完甄千琴之后,就直接去琴行了。
通过昨晚的事情,他越发知道全能的重要性。
哪怕只是为了‘人前显圣’,都足够爽了。
换个词就是,装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