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这么硬?
陆舒愣了一下,还想再朝枫叶佬头上补枪,却发现休息室的门被人推开了。
“嘿,嘿,又是谁把沙拉碗摔到了地上,清理地板很……”一名身上套着围裙和蓝色胶皮手套的白人直接拎着拖把推门而入,显得很是不满。
看到有白人闯了进来,陆舒直接抬起了PSS照他脑门来了一枪。
“弗莱打出了先发攻势,漂亮的一球!”电视依旧在播放着,随着弗莱发起攻势,场下的观众爆发出一阵热烈的呼喊。
那名像清洁工一样的白人立马打着转的倒在了地上,脑袋磕在了走廊对面的墙上,血液顿时从他额头上的一个小洞里汩汩流出。
这下看来是必死无疑了。
经历了这一下耽搁,陆舒又回转枪口想要给之前那个被他打碎心脏的枫叶佬补枪,却发现刚才还有点反击能力的这人,现在已经是死的透透的了。
好吧,看来以后只要有机会,还是先挑脑袋打的好。
反正在室内这种狭小的空间里,最远的距离不过三米五米,在这种距离上拿手枪打中一颗几乎是静止不动的脑袋,还算是比较容易的。
微声手枪的威力确实小了,而且不打脑袋的话,还是很容易给弥留的敌人留下反击机会的。
陆舒这次并未留下来再次给PSS装子弹,而是直接从那名被自己两枪爆了头的枫叶佬腋下搜出一把没有被血液污染的BHP手枪,先是拨开保险给手枪上了膛,再用左手握住BHP横在胸前,右臂架在左臂之上,慢慢向门外走去。
陆舒打的算盘很好,遇敌先用PSS,如果一击不中,便立刻使用不带有消声功能的BHP手枪追击。
在暗杀活动里,很多时候也并不能一味的追求消声与潜踪,因为自己的攻击意图一旦被对方所察觉,就会立刻招致还击火力。
我消音而敌不消音,在那种情况之下,武器的消音与否已经没有太大意义了。
“干掉了三个枫叶佬,其中两个身上有武器,都是勃朗宁手枪,没有武器的那个看起来像是在打扫卫生。”陆舒边走边向孟黎柯回报情况。